若交往中二人的命都被算出是會有二度婚姻又或是婚姻不穩定的格,
請問若二人同居過後才到政府部門辦結婚手續的話算是二婚了嗎?
若二人暫未有足夠財力正式結婚的話,打算同居後才結婚,會是被算出會有二度婚姻的原因嗎?
還是被算出是會婚姻不穩或不適合早婚的話,於三十歲前同居感情也會不穩定嗎?因為有說同居一年也當結婚論......
或者若被算成是會二婚的命的話,有什麼方法能夠化解?
例如跟同一個人離婚後再結婚?又或是如之前所說的婚前曾同居?
另外若說男方適合長配或少他很多的女性,然後女方適合比她年少或年長很多的男性,
女方比男方大一個月於男方來說算是一種長配嗎?
對不起問題很多, 有煩各位大師解答
請問若二人同居過後才到政府部門辦結婚手續的話算是二婚了嗎?
若二人暫未有足夠財力正式結婚的話,打算同居後才結婚,會是被算出會有二度婚姻的原因嗎?
還是被算出是會婚姻不穩或不適合早婚的話,於三十歲前同居感情也會不穩定嗎?因為有說同居一年也當結婚論......
或者若被算成是會二婚的命的話,有什麼方法能夠化解?
例如跟同一個人離婚後再結婚?又或是如之前所說的婚前曾同居?
另外若說男方適合長配或少他很多的女性,然後女方適合比她年少或年長很多的男性,
女方比男方大一個月於男方來說算是一種長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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