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有解盤的人都有看到出生年月日時了
也都可以事後研究
就算發表者刪除命盤
有解盤的人還是有資料
他們有做白工嗎?
命主可以自己決定命盤要給多少人看吧
後來的既然沒解盤那沒看到命盤也很公平的事啊!
可以說發問者欺騙什麼的嗎?!
有解盤的人都有看到出生年月日時了
也都可以事後研究
就算發表者刪除命盤
有解盤的人還是有資料
他們有做白工嗎?
命主可以自己決定命盤要給多少人看吧
後來的既然沒解盤那沒看到命盤也很公平的事啊!
可以說發問者欺騙什麼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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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只有少數人看到 , 大部分人都沒看到啊
在 12 小時內刪命盤,不違規 , 我也不會把您怎樣
但是會引起許多人的不滿(包括我)
回應:
請教站長,能把十二小時的規限再縮短嗎?能縮多短就縮多短。

回應:
如題
有解盤的人都有看到出生年月日時了
也都可以事後研究
就算發表者刪除命盤
有解盤的人還是有資料
他們有做白工嗎?
命主可以自己決定命盤要給多少人看吧
後來的既然沒解盤那沒看到命盤也很公平的事啊!
可以說發問者欺騙什麼的嗎?!

回應:
只為吾假設之詞 就刪文 為何不問由何而見 也許吾是猜中嚕 不敢回應

回應:
她只是找個藉口刪盤
不管聽到是好是壞 她都會刪吧
只是要利用這免費機制 得到自己想到的
把替她算命的當成衛生紙了 用過就丟?
回應:
我已經說過很多次幫我看過盤的人都有我的資料
除非有人看盤不先看出生日期資料的啦(離譜)
請妳不要隨便挑撥
我只是不願意我的盤被很多人看到而已
這樣也不行嗎?!
再說也沒有違反版規!!
不爽的人去投票改版規吧!!
比在這裡罵我有用多了
而且這樣做的人也不是我一個
我除了自私一點哪裡錯了?
最好妳從出生到現在都沒有自私過啦!
回應:
貼文刪除、編輯本是給問事者和回答者行方便之用!
但你的行為卻讓多數的善意第三者受害,此不懂悔改!
還認為己之自私有理。
票投議決,對於妳這類的人也無什麼約束力量!
妳也不必在乎,妳會被人怎麼認定。
找妳喜歡的地方去問,這裡是共享共知的地方!
非自私為己某存的地方!
刀可傷人亦可救人;殺人者說我只拿刀一試,何來殺人重罪?
要指責別人之前先想想自己是不是道德那麼高貴
高貴到可以罵人不知悔改的程度
還拿殺人犯來比喻 好毒喔!
你是說我像殺人犯一樣嗎?
誰是@善意的第三者@呀
受了什麼害呀?有人傾家蕩產精神錯亂了嗎?
就因為我@刪了一個命盤@??
我的自私是有版規支持的 你可以罵我鑽漏洞
可是現實就是這樣
改版規就有約束力了呀 不知你的邏輯在哪
有幫我解答的大大我很感謝
他們現在也可以研究研究我的脾氣個性為什麼會這樣
回應:
指責別人之前先想想自己是不是道德那麼高貴
高貴到可以罵人不知悔改的程度
還拿殺人犯來比喻 好毒喔!
你是說我像殺人犯一樣嗎?
誰是@善意的第三者@呀
受了什麼害呀?有人傾家蕩產精神錯亂了嗎?
就因為我@刪了一個命盤@??
我的自私是有版規支持的 你可以罵我鑽漏洞
可是現實就是這樣
改版規就有約束力了呀 不知你的邏輯在哪
有幫我解答的大大我很感謝
他們現在也可以研究研究我的脾氣個性為什麼會這樣

還提到道德? 
回應:
基本上,回文刪除和編輯本是為讓問事和幫解的人,行方便之用的!
但若於獲得解答之後便刪除己之對答,這樣的人只會給更多的人產生不便而已。
因為,回的人希望能夠獲得回饋用以驗證自己的所學是否正確;看的人也希望能夠前文對
得著後文。若只是因為想保留自己的隱私或是不願意自己的命盤曝光,那這裡真的不歡迎
此類的人光臨。
建議其應自掏腰包,找人問命會比來這妥當。
概因,這裡皆為不認識的善意第三者。當善意的第三者花時間或是以自己的見解發表意見
時,心存的只是簡單的幫忙而已!雖不具回報,但也希望自己的見解不會傷人或是誤導。
她若欲刪文,應於事先告之或是刪後回應;不應該隨自己喜好認定說刪就刪。
個人也曾私下寫信給不小心刪盤的人,概因其不會編輯和貼盤。所以,最後她就直接將盤
給刪除掉(這個原因是之前編輯模式會於編輯後,讓命盤變得混亂,使得想編的人越編越亂
所引致的)。其會於個人告之後於另貼的版說明原委,表示其屬無心。這樣,即使在他刪除
的板面發言的大大,都可以接受其因不知、不懂而誤刪。
但如開此板的『人』,其為其之刪版合理辯駁,真不知道其人懂不懂得互相敬重的禮儀?
原則上,屬於禮儀類的規範是不會被明示於版規之中的。
雖不違反版規,但卻容易傷及善意第三者(之後來臨的人)的舉動,就應該要懂得自律。
因為,沒人拿刀拿槍逼妳要問和說,且發文開板者也是可以限定回文者能探尋的範圍。
超過此一範圍,概以不回應方式回答。
禮儀,是其之父母應該教導的,跟版規無關!還提到道德?
唉,『知識』之名為知識,概因無私而供人調閱及參考。
只能說:其不適合這!
因為,這裡需要的是無私的奉獻,提供自己的經驗和命盤供相關人士學習和避免發生類似的情況!
而非行一己之私,想怎樣就怎樣,連個做人最基本之尊重都不會。
若這裡,這樣的人存在太多,則人必棄之!
屈時,受傷的也是善意之第三者,而非這一類的人(因其皆具,不重後果之思維)。
個人言盡於此,不對此類問題再著墨及浪費時間!

因為有缺,所以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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