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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t "行孝" is one thing that we can always do no matter what situation we are in. If we can practice "行孝" well, we should be able to get away from many troubles. What do you think ?
TAINAN BOY
勸家庭行孝文
知性法師述
先總論
一順情
二奉養
三知恩
四和睦
五錢財
六教妻
七在外
八病時和死後喪祭
後結論
先總論
世間一切人、應須行孝道者、因各有父母生養鞠育之劬勞也。其始以至成就人財、非一二人、教育指導、而能資其樹立焉。蓋此等之人、安非恩人乎。然一人既有許多恩人。人人亦然、人類既多、其各恩人更多矣。欲周至酬報、是事甚難。簡單提要、僅擇恩義最重大者、唯父母爾。故父母不得不申管見、說酬報應分之事也。蓋人類雖多有貴賤差別不等、父母乳哺養育之恩、各各所不能逾、餘恩則不得同儔也。父母若能盡心孝順、餘皆例知可也。遵行古聖制規、奉養父母。方不失人倫之理。在世堪為人範、而永古流芳、都由是也。今表普通家庭為人應分之事、梗概如次。
一順情
宇宙萬有之中、唯人情為最重要之關係。無論老幼男女、個人各有情想趨向旨趣。是為酬恩行孝者、當觀察父母心中希想念頭。該一一順行不可違背。父母若歡喜衣服、或需要物件、口頭食物等。為子者、盡與奉給、罔使乏少。父母若樂善好施、子不得愛惜(自己須省父母應順)錢財、亦不得露慳吝之意。坦坦然就父母之心情、慷慨歡喜同之為善。父母若望家庭發達門楣添彩、閭里賢才等、為子當依父母心術、悉次稟教順情耑業進趣、努力精進以至剋實。釋父母之懸念也。或有等父母、僅顧身後之事(壽衣棺才墳墓)、理當預構備之。苟其父母不甚清正、而有缺點處。子不得過分逆諫。自當盡子之道、循循伏從(堯母弟象)。方為孝焉。
二奉養
說報親之道、以奉養為主。所奉養之事、各隨其力。凡貧富貴賤、宜誠為要。在貧賤者、父母既處寒苦之地。焉得豐積美物供奉、僅布衣粗食。倘有時新食品、無論何物、先奉父母、須誠心鄭重、皆可娛親也。但儘父母之用餘、然後並及家屬妻子等、才是不差。富貴之家、一切產業、悉屬父母之所遺。還以供給父母、此尤為容易之事、何孝之有哉。貴乎自身親侍、不得差使役代、子當常思父母之撫我時、我今理當、一一都須自己躬奉、一表甘意親熱、二表實情真踐。若是方為奉養行孝之道也。
三知恩
若知身從來處、便不得不思報恩之事。且如父母之於兒子、無論何時何地、孳孳望其成器、拳拳希為良善。或懷胎產後、乳哺抱養、訓誨教育、以至娶媳。經過種種劬勞辛苦、費用多少錢財。受盡非常驚駭。莫非為終身之依靠。戀繼嗣之祭祀。為子者、必當知恩報恩。竭力奉承、不可有須臾懈意。宜於根本上、推源思想。父母未生我時、身竟從何有。原同父母、無二無別。同一氣息骨血。一出產門以後、仍賴撫保而成。何得當兩個看、譬如新枝既茂、舊本自枯。思慮及此、則為子者、自然疼痛。安不極誠盡孝乎。
四和睦
人類夥然、論至親者、獨同胞兄弟、故兄弟務須和睦、互為相顧、情意亦當互相愛悅。原同一遺體之分形也。兄弟或多寡、各自當盡其孝心。父母有要事、在子正可藉此、申報微恩。不可推諉兄弟、又不得慢延怠滯之心。設父母只生汝一人、將誰之可推諉耶。每見世人互相諉避、至使雙親動氣、是大不孝。反不如獨子之為妙。真可慨也。設若父母偏愛小弟或姊妹等人。子當承遵嚴命、勿起嫌不平等之念。兄弟若手足、雖分四肢、實同一體。其或縱有庶嫡之分。父母之所溺愛者、亦當甚愛之。門庭和氣臨父母之悅顏、是正孝也。
五錢財
積財巨富、都為望後之關係。父母將豐饒之家財、傳授與其子。為人子者、無不以為當然之理。及其供給父母、衣食需類、須要另用錢財。於其子方面豈不當分奉給耶。或待要素方與、已成不孝之罪。況有吝惜之意、似乎以為不然乎。殊不思財由何來而有耶。堪歎世人、但知父母當厚其子。竟不知子之所當報父母也。然而子之有子亦若是者、終成不孝之流弊矣。故為子者、時常訊問父母、身分上需用之事。無論何物、咸要盡心給與勿使缺少也。
六教妻
配室原是別家之人、欲其一來、即能孝順翁姑。誠為最難之事。此全在為夫者、於新婚後。時刻誘導、俾行媳婦之禮。或早晚以孝順翁姑、勸誡其妻、必能爾爾則可。將後漸漸感化。自然不忤。若其不然、縱嬌態之耳語、或聽信之。則其忤逆之勢必至矣。且思父母之娶媳、以希奉事為目的。反而不孝順、使父母之心於何地。故孔子曰、五形之屬三千、而罪莫大於不孝。若思翁姑之家財、但遺於子媳、而不與之姑娘者、以尋常持事務於左右也。為人媳者應同良夫之事父母不異。又不得背後、稍有逆意、方是孝婦也。
七在外
雙親在家、子或出外貿易。每到年節時、旋鄉抵家、詣父母前問安。各地異美珍物等、購帶貢獻雙親。使歡顏悅意、是人子之當為焉。若其有要務、不得脫身、先寫訊函、陳明利害緊要事情。方息雙親之掛念。倘或家不豐富、須寄回銀錢開支之費、亦不得在處無定。故孔子曰父母在不遠遊、遊必有方。即此之義也。每聞無受教育之人、一離桑梓、置父母於度外。便縱自己之逍遙。厥或被惡友之魔纏耶。其或故意若斯乎。設彼故意者、我謂之人首畜、反不及烏羊之類、誠可慨也。
八病時和死後喪祭
親現世時、略述七項、能依如法不違。雖不名稱孝士、堪號明達賢哲之人也。蓋考妣素來康健、忽然體沾微恙。延醫進湯藥、此乃容易癒復。若久病沈苛床蓆者、須耐心調治。或請高明。俾漸解結癥。若其壽盡命終、神識遷謝、奄然而逝世。子之五內自然常懷悽悲。喪具棺柩等項、察平日所望而辦之。服縗三年仍屬外表、內抱霜雪之行、終日不敢忘父母之痛恨也。至積墳合厝之後、古人且有廬居三載。或植松柏以表孝誠也。凡四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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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君子之行﹕靜以修身,儉以養德。非澹泊無以明志,非寧靜無以致遠。夫學須靜也,才須學也。非學無以廣才,非靜無以成學。慆慢則不能研精,險躁則不能理性。
年與時馳,意與日去, 遂成枯落, 多不接世。 悲守窮盧,將復何及﹗-------諸葛亮誡子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