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的同事說她和室友(也是女生啦)吵了兩天,,,吵的還是老話題...總是沒有結論...但這一次讓她看清楚對方的個性..覺得兩個人的交集太少了..所以兩個人覺得沒有必要住在一起!我同事甚至覺得..她無法再忍受一而再再而三的爭執...所以打算兩個人做普通的朋友就好了..
我問了一句:"什麼叫做普通朋友?"

我說:"朋友就朋友..為什麼特別聲明是"普通"朋友..你們兩個人原來是很好的啊,,不然怎麼會住一起?"
勸了半天,,晚上兩個人也和好了~
其實,我想說的重點是:只要是人和人之間都會有衝突..但是大家都怕遇到這樣的情況..所以我們也被教導"以和為貴".沒有人教導如何吵架..也沒有人教吵架後要如何收拾善後!.所以吵了半天..仍然沒有本事解決問題...更遑論"原諒不原諒.有些人覺得示弱很難堪..卻忘了對方是自己親密的另一半,家人,朋友...原諒他人的一方以為自己很有氣度..卻忘了究竟為什麼吵,,為了什麼"原諒"對方!
偶而吵架..有什麼關係!?不要害怕衝突嘛~把意見說出來..不一定要對方認同,,但總是能夠讓對方知道自己內心的想法..用猜的哪裡會準?我們要學會的,不只是原諒對方而已..還要學會如何解決問題才是啊~否則積怨成習..苦了自己,也可能造成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