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實是一帖非常值得探討的命例
風大師藝業超群,就連舉出的案例也如此不凡。
在下亦舒淺見,期能抛磗引玉。
時日月年
辛甲庚辛
未申寅卯
此造不管怎麼論,都是【破格】結構。
以一般格局論,用殺卻【無制又無化】,自然是死路一條。
以方局論,寅卯結方,卯未會木,是所謂【方局一齊來】。
方局齊來,那麼【干支見金成反覆】就成了破格結構。
年月寅卯,連珠氣聚東方木;日時未申,接序力集西方金。
這要是以【兩神成象格】而論,也是金木各半,似乎可以成格。
然而兩神成象者,務必堅守【象不可破】原則。
可惜滿盤金木之中,摻雜了一個未土,兩神之象亦破矣。
所以,怎麼論都是破格。不過
破格之命,必須深究【破的力度】以及【補救之道】。
這個部份才是論斷此造的關鍵所在。
讓咱們大家靜待風大師進一步的開示。
以【一般格局】論,是以一般格局的【正格】論,或是以【特殊格局】論呢?
這句話我覺得說得有點不清不楚的。就我的認知
甲生寅月,是先進入建祿格的範疇,身旺。身旺可任財官。
就此造看,官殺齊透,天干兩辛一庚,通根申支,可謂官旺成殺。
建祿格見殺,
一、喜食神制殺,用食則忌印。
二、喜印轉化官殺,用印則忌財。
三、官殺多,也是同樣參考前兩項。
所以不是用食神就是用印。
建祿格要用殺的時候,只有比劫多的時候才取殺為用吧!
可是此造比劫不透干ㄚ!
至於寅卯是論祿刃,還是可以論比劫?
這是高級八字的範疇,恕不討論。
如果說取殺為用神的話,那就通說而言,財(未土)應該是喜神了。
又怎麼會說【可惜滿盤金木之中,摻雜了一個未土,兩神之象亦破矣。】
這不是自相矛盾嗎?
假若採用正格論斷,此造寅月屬建祿格(特殊格局)有點不符,卯月係屬月刃格亦不符,需改換其他月支。
但轉換干支後會產生很多不同的格局與變化,恕難一一舉例,請各自研究或另案探討。
至於方局論,應該是八字成局、成方,是一氣周全而旺相,若遇到一絲駁雜之氣就不能論一氣全,反而無法成格。
但此造寅卯不能成方,未申亦不能成局,意謂無法成格,何來【【干支見金成反覆】就成了破格結構。】?反而是金木兩氣相抗,有點類似【兩神成象】的味道了。
離題一下
適用法條,必須一一檢視所有成立要件,當所有成立要件都OK時,才能適用法條。
否則法條不能適用,就不能成立罪名也不能有相關刑責了。
就像當前提罷免案,【提議名冊】與【連署名冊】是不能混淆的。
依現今法條的規定
【提議名冊】可以在被罷免人任職滿一年之前就先行簽署。
【連署名冊】卻要在被罷免人任職滿一年後才能進行簽署。
OO就是OO,無法與蠢豬相比擬。
似是而非的言論與研究,是無法進階到八字的高段領域。
我只能說成也蕭何!敗也蕭何!
此造的關鍵雖然是未土,但還是要大運、流年詳細推演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