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實是一帖非常值得探討的命例
風大師藝業超群,就連舉出的案例也如此不凡。
在下亦舒淺見,期能抛磗引玉。
時日月年
辛甲庚辛
未申寅卯
此造不管怎麼論,都是【破格】結構。
以一般格局論,用殺卻【無制又無化】,自然是死路一條。
以方局論,寅卯結方,卯未會木,是所謂【方局一齊來】。
方局齊來,那麼【干支見金成反覆】就成了破格結構。
年月寅卯,連珠氣聚東方木;日時未申,接序力集西方金。
這要是以【兩神成象格】而論,也是金木各半,似乎可以成格。
然而兩神成象者,務必堅守【象不可破】原則。
可惜滿盤金木之中,摻雜了一個未土,兩神之象亦破矣。
所以,怎麼論都是破格。不過
破格之命,必須深究【破的力度】以及【補救之道】。
這個部份才是論斷此造的關鍵所在。
讓咱們大家靜待風大師進一步的開示。
以【一般格局】論,是以一般格局的【正格】論,或是以【特殊格局】論呢?
這句話我覺得說得有點不清不楚的。
就我的認知
甲生寅月,是先進入建祿格的範疇,身旺。身旺可任財官。
就此造看,官殺齊透,天干兩辛一庚,通根申支,可謂官旺成殺。
建祿格見殺,
一、喜食神制殺,用食則忌印。
二、喜印轉化官殺,用印則忌財。
三、官殺多,也是同樣參考前兩項。
所以不是用食神就是用印。
建祿格要用殺的時候,只有比劫多的時候才取殺為用吧!
可是此造比劫不透干ㄚ!
至於寅卯是論祿刃,還是可以論比劫?
這是高級八字的範疇,恕不討論。
如果說取殺為用神的話,那就通說而言,財(未土)應該是喜神了。
又怎麼會說【可惜滿盤金木之中,摻雜了一個未土,兩神之象亦破矣。】
這不是自相矛盾嗎?
假若採用正格論斷,此造寅月屬建祿格(特殊格局)有點不符,卯月係屬月刃格亦不符,需改換其他月支。
但轉換干支後會產生很多不同的格局與變化,恕難一一舉例,請各自研究或另案探討。
至於方局論,應該是八字成局、成方,是一氣周全而旺相,若遇到一絲駁雜之氣就不能論一氣全,反而無法成格。
但此造寅卯不能成方,未申亦不能成局,意謂無法成格,何來【【干支見金成反覆】就成了破格結構。】?
反而是金木兩氣相抗,有點類似【兩神成象】的味道了。
離題一下
適用法條,必須一一檢視所有成立要件,當所有成立要件都OK時,才能適用法條。
否則法條不能適用,就不能成立罪名也不能有相關刑責了。
就像當前提罷免案,【提議名冊】與【連署名冊】是不能混淆的。
依現今法條的規定
【提議名冊】可以在被罷免人任職滿一年之前就先行簽署。
【連署名冊】卻要在被罷免人任職滿一年後才能進行簽署。
OO就是OO,無法與蠢豬相比擬。
似是而非的言論與研究,是無法進階到八字的高段領域。
我只能說成也蕭何!敗也蕭何!
此造的關鍵雖然是未土,但還是要大運、流年詳細推演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