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那個年代唸的大學,教授上課都不點名的,頂多是學期初,註冊組送來名單,教授點個名確認沒有漏掉任何人,免得有人辛苦了一學期,教授卻沒給他打成績,對他不公平。
記得大一時,有門共同必修課,同學們翹課翹得很厲害,期中考快到了,教授竟然要做第二次點名。在場同學都很緊張,可是我那個年代還沒有手機可以聯繫翹課的同學。這個時候,教授說話了,你們不要緊張,我只是想了解一下,到底是有來聽課的人考得好,還是沒來聽課的人考得好而已。期中考試成績公佈後,教授發現沒來聽課的人都考得比較好,他堅定向我們保證,從此以後不會再在課堂上點名。
為人師表者,應該就要這個樣,我的課能學到東西,不怕學生不搶著來上課;我的課如果學不到東西,強迫學生來聽課,耽誤人家寶貴的青春也不好意思。
曾經聽過一個故事,有個誤人子弟的老師,死後下第十八層地獄。到地獄後,發現樓下有人在敲他,他就問,老兄,地獄不是只有十八層嗎,你怎麼在第十九層?那個人回覆說,我以前當校長的。
殺人身命,七七四十九天他就去投胎了;障人慧命,會害人無量劫難以超生。無間地獄就是這樣來的。千萬不要毀謗佛法,更不要為了私利私慾,刻意誤解或誤導佛法,果報很可怕。
rblin 2024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