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遭假車禍真擄殺2021/4/8 2200
年辛丑壁土 乙巳灯火
月壬卯箔金 丙未河水
日丙戌屋土 庚寅柏木
時己亥平木 癸卯箔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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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行亮麗人妻遭假車禍真擄殺!他還聲請提審屏檢聲押禁見
https://udn.com/news/story/7315/5378359====================
屏東縣爆發假車禍真擄人命案!55歲男子黃東明愛慕在手機通訊行上班的29歲曾姓女子,3月就騎車尾隨曾女下班,曾當時向警方報案,由警方護送回家;未料黃竟向友人借車,前晚再度尾隨曾女,還製造假車禍,將曾女強行抱上車,載回十公里外住家附近空屋,警方昨在空屋附近找到曾女遺體,詢後依殺人等罪將黃移送屏東地檢署,檢方漏夜偵訊後今向法院聲押禁見。
曾女家屬聽聞噩耗放聲痛哭,曾女結婚一年多,丈夫難以接受妻子遇害,親友情緒皆難以平復,不願透露任何訊息,通訊行則拉下鐵門。曾女親友表示,黃男行為造成社會恐慌,若釋放可能會有其他家庭受害,盼法官能判黃男死刑還死者公道。
據了解,警方獲報曾女失蹤後,漏夜以車追人,黃東明昨天清晨向派出所投案,警方當場拘提黃,但對案情避重就輕,不僅不配合辦案,對案情細節交代不吐實,不斷跳針說「我有躁鬱症,我要吃藥」,還稱是曾女撞他,說詞反覆;又帶警方在縣民公園附近繞一個小時,回分局後就呼呼大睡,犯案動機交代不清。
警方懷疑黃東明預謀犯案,黃在4月5日向朋友借車,車上沒有行車記錄器,黃犯案後手機關機,黃還跟朋友說,若警方有打來問車子的情況,要說車子被偷。黃沒有聘請律師,昨晚11時許卻知道向法院聲請提審,質疑被拘提、逮捕過程違法,法院裁定駁回。
檢方漏夜偵訊後,認黃東明涉殺人罪嫌重大,所犯為5年以上重罪,且有事實足認滅湮滅證據與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全案持續擴大追查偵辦中。
據調查,曾女住在萬丹鄉,前晚下班後獨自騎機車返家,快到家時,經過萬丹鄉大昌路附近,遭黃東明開車撞上,黃故意下車查看,卻將曾女抱上汽車離去,剛好附近有民眾發現,趕緊報案,警方到場發現案情不單純。
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黃東明
前晚10點40分
經過萬丹路二段與廣安路口,往屏東市區方向行駛,晚間11點發現黃將車輛棄置在屏東市民學路,立即通知車主到案,車主說,車子本周一已借給黃使用。
警方在黃男屏東市水源街周邊地毯式搜尋,發現距離黃住家不到20公尺的空屋,一樓客廳與廚房穿堂有拖行痕跡,隨後在空屋後方的房間發現曾女,已無生命跡象,但遺體完整,僅有車禍造成的外傷,沒有刀傷、勒傷,檢方今天上午將解剖,釐清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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