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受苦是了苦,享福是消福。”我們修道人為什麼要修苦行?一天只吃一餐,就為要了苦的緣故。苦了了,便是樂。福,有應享的福和不應享的福。應享的福,是自己工作所得來的代價,能夠住好房子,穿好衣服,吃好東西,坐好汽車,可以享受一番。可是,要知道享完之後,就消福了,而在福報的銀行就沒有存款了。
不應享的福,就是在本分之外求享受,由僥幸得來的福。好像強盜,搶人家的錢,自己享受,這是不講道理的享受,必定會受到法律的制裁。在福報銀行的戶頭就透支了。應享的福,享完之後,就報銷了福,何況不應享的福,硬要勉強享受?這不但消福,而且還要虧本。因為這種關系,福不可享盡,享盡就沒有福了;苦可受盡,受盡則沒有苦。我們做人,要明白這種道理。在困難的環境中,歡喜接受逆境,這樣便無怨恨,也沒有不滿現實的心在作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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