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錢財踏斃棄嬰,自己兒子墜樓亡
黃柏霖居士:
他特別舉一個例子,我們剛才這邊有講說:“庸醫為財,致人於危急之時,皆是從財起見”,就是看了錢財而害人。 那麼他這裡舉了一個公案,他說,在《近代果報錄》裡面有記載這一段。 他說,有一個叫葉伯皋這位先生,他是以前軍閥。 以前在中國,我們民國初年的時候,軍閥割據。 當時在軍閥割據的內戰裡面,各地方富有的人家都避居到青島,中國青島這個地方很多。
那麼有一天清晨,青島市的近郊,有一個人把私生子棄置在路旁,丟棄在路旁。 然後在那個小孩的身上,在那個嬰孩的身上綁著鈔票七百元,上面寫著說:“求仁人君子,善撫此孩,洋七百元,以為酬報。”他說,希望有仁人君子能夠幫我撫養這個小孩,我這邊送大洋七百元,希望你們幫我養這個小孩,我做為報酬。
某甲剛好經過那個地方,看到嬰孩身上綁著鈔票,他不但沒有發救護的善心, 反而起了一個狠毒的念頭,萌起毒念,把小孩子踏斃,當場把他踏死,把這個小孩子踏斃,踏死。 然後把七百元大洋就拿回家了。 回家以後,他很高興,就拿個五塊錢,給他八歲的兒子。 他的兒子非常地高興,喜極而跳,跳起來,結果不小心失足墮樓,失足墮樓以後,就掉到樓房的底下,腦漿迸裂而死,摔死了。
某甲非常悔恨,就把他在路邊踏死那個嬰孩的事情告訴他妻子。 他的妻子非常痛恨他做這個惡事,以致造成自己的兒子立時遭受跌斃的惡報,要跟他拼命。 他老婆要跟他拼命,哭鬧不休。 給員警聽到以後,拘捕某甲,以殺人等罪送法院訊辦。 這是真實的果報故事。
其實這道理很簡單,那位私生子也是一條命,你為了七百元當場把他踏死,你以為他就死掉了嗎? 你以為人死了,一了就百了嗎? 不是。 老法師說,一了不是百了,是沒完沒了。 因為靈性是殺不死,靈性是不滅的,靈性是殺不死,靈性它無形無相,非色聲香味觸法,非青黃赤白。 就是我們迷了以後叫靈魂,悟的時候叫靈性,你執著了就變成靈魂,不執著變成靈性。 靈性就是佛性,就是佛,靈魂就是眾生、凡夫。
你以為他是一個小孩子,這麼一個小的小孩子,你把他踏死就死掉了。 他沒有死,他的靈魂就跟著他回家了,跟著這個某甲回家。 他當時起瞋恨心嘛,當場你殺死我,那我也讓你小孩跌死,這叫鬼神捉弄,這叫百分之百的現世報,非常可怕。 這就是什麼? “殺人取財”,為財殺害別人的生命,這個就是我們中國大陸的這位編者,他所講出來的真實故事。
摘自《太上感應篇彙編》(第一五六集)黃柏霖居士主講
文字稿來源【太上感應篇共修網】
2016-03-15 中海學佛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