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goo.gl/BcxMfN 這篇我回囉 總之就是整個不準的唬爛
這幾年很多事情在忙
1. 2013年最初(6月前) 心情很糟 剛好福耕老師論命 參與到
2. 2013年中後 跟人有官司(2008年的修車問題)後來 無罪 --對方撤告 因為法官有告知 根據釋憲 我是 合理評論 會給我無罪 ..中間很多事情 那時 初次遭遇 刑事官司 啥都不知 被警察坑了
3. 2013/10 開始復仇準備 要讓對方知道 她惹錯人了
3.2014/5 北上工作 機緣巧合+仔細注意 我租到了 她同棟大樓 隔壁的隔壁套房 但是雙方沒有任何交集見面 可是對方是大樓社區主委 因此得知我入住後 發動官司(家暴法--沒有家暴 但是 根據法條裡面的條件就可成立) 2014/8被迫搬出 往來台北台中工作休息(當天通勤)
4. 2015/6對方 再次申請延長 再次遭遇官司 要求2年內不准接近100公尺與任何聯繫(單方也算)
5.2014/5到2016/1 忙於工作 每天 工作+通勤 或是 工作 至少16小時
6. 2016/3我媽住院開刀 至今仍在醫院 當時有上線詢問 八字前輩 我媽狀況 前輩早已在2013年準確預言可能狀況 也說明 2016/2018可能大限大劫
7. 2016/3到2016/11往返 台中台北 工作與照顧我媽 直到 外籍看護到
8. 2016/11-2017/7 每天工作時數減少到14小時
9. 2017/8 換工作 每天工作時間16小時以上 至2018/5月
10 2018/6 換工作 但是 僅2個月 於2018/8/14再次被炒魷魚
11. 2018/10即將出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