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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的"好奇"是大題目, 嚇一跳啊(flabbergasted), 非小輩的我可解啊.
明朝 神峰張楠:
五星謬說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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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江郎才盡
hehehe ~ 你未才盡,只是 才還未被我這種"异类每事問"搾出來~
像命主這類case,各有前因莫羨人。是我希望幫又不一定幫的到,手上還有最少2個更惨的个案。
我又打賭了100只缽仔糕...即便這次輸陷了,也要知道自己錯在哪裡嘛~
這樣我倒不如趁機摸一摸這學問的真谛。我這次確是因為"書到用時方恨少"才被逼現形討教的。終究非長遠之計。
我看慣理科書籍,黑白很分明,想像空間很底,discretionary
interpretation更甚少。
簡單說,在醫理角度,一個身體是弱,就是弱。除非客觀條件改變,否則絕不能被當成強來辦。
所以八字斗數就是難,論者可以有很多酌情權。 不一定能多引經據典就必準的。
餘下的,八字又跟醫科辨診很雷同。像拿着化驗報告結果,從字面推敲身體的實際處境。
《三命通會》云:“棄命從殺論剛柔"。有的更直接說:"丙火自坐長生、帝旺、庫墓之地,絕無從殺格一說。". 丙火客觀看,在此造沒有弱到這程度。
可能性1: 若女命八字当中犯有红艳煞,再配以七杀为忌,而又没有有力的食神伤官约束的话,那么就会流于烂桃花了,并且带有桃花劫。
如果我理解正確,以上是師兄你引用五星謬說類來支持的情況。
而且,如果身弱而七殺多重,又近距離剋傷自身的話,就算僥倖 不早夭,也主極度清貧苦賤。
以上皆不符合現實。
但,若丙火不強,卻還能扯個"殺身兩平"的話,那結論又不一樣。
可能性2: 反之女命七杀为用神,伤官食神不来克伤偏官,那么这样的命局的女子,虽然有招蜂引蝶之命,但能谨慎把持,拒狂蜂浪蝶于千里之外,稳重大方,而不失稳重大度之行,一世名节可保。
如果四柱中壬癸水旺,水火相濟,其人則為臣忠君,為官清正,故謂〝水猖顯節〞。
"所謂虎馬犬鄉,是指丙火日元四柱支坐寅午戌化火局,火勢已過於猛烈,若再見甲木來生火,就猶如火上加油,火勢必然更加兇猛,轉致焚滅而極為不利。"
化解方法,就是用壬水"剛中之德"遏其焰。
洩其威,須用己土,因其為卑濕之體,能收元陽之氣;戊土高燥,見丙火而焦坼矣。
在此造,很多戊土。常理應該更需壬水。干支有食神,而天干食神的支裡,卻又有七殺,兩神上下相隨。此殺是有制吧?
用現實事例,以上種種就更符合命主。
加上,先不論官位高低,命主確為武貴,為人文武雙全。在十神當中,除了制衡有度的七殺外,很難立論在此造裡能有其他喜用能成就這類事業。
如果命主當年做的是工商類的,而非得偏偏為武職,那才好說其七殺為廢神或剋神。
像斗數那樣,八字也可以現實來"定造"吧?可以的话,那日元并不弱,so七杀非杀而为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