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澳洲,菲力與他的合夥人喬治在墨爾本做出入口生意,賺了很多錢。有一
天,菲力發覺銀行戶口的帳目不對勁,一大筆應收款項不但沒有存進去,剩餘的錢反
而 被取走了,他在吃驚之餘,急忙尋找喬治,但喬治卻失蹤了。
正當他憂懼不安時,喬治的妻帶來警察,將菲力帶回查問,說他有殺害喬治
的嫌疑。
這樁謀殺案經過長期審訊後判菲力有罪,因為找不到屍體而判以誤殺,刑期
20年。
菲力坐了20年牢之後,終於被放出來,他出獄後,用盡一切辦法尋找喬治,
終於,他找到了,原來喬治一直躲在南非。
喬治當年失蹤,原是帶著情人捲款潛逃,他背叛事業上的合夥人,又趁機甩
掉 不肯離婚的妻,與情人在南非重過新生活,即使明知菲力含冤入獄,他也悶不吭
聲。
菲力找到喬治後,花了一番功夫將喬治帶回墨爾本,帶到當初起訴他的警察
面前,說:「看,這就是那位你們證實我殺了的喬治。」
說罷,他突然拔槍,在眾目睽睽之下射殺喬治。
「這個人反正是我殺死的,只不過我預先服了刑,現在才實現我的罪行。」
當全世界的傳媒去給菲力做訪問時,他述說他的心態:「我受冤枉20年,當
年警方為了證實他們英勇破案而舉證我,喬治之妻為了掩飾她的被遺棄而證實丈夫已
死,保險公司為了怕賠償而製造輿論,法庭內的法官、陪審員和律師,為了顯示他們
的英明神武而判我有罪,每個人都有他們私人的原因而不曾給予我是無罪的疑竇。我
相信,就算我今天把喬治尋了出來,證實了我的冤屈,對這些人來說,充其量是一兩
天的歉疚,便煙消雲散了。唯有讓我徹底成全他們的錯誤判斷,才能讓他們嗅到自
己手上因冤枉別人而染上的血腥味,才會終身自責。」
菲力再笑著說:「我犧牲了人生中最寶貴的20年猶在其次,精神上所受的冤
屈不是政府和法庭向我認錯,傳媒十天八天的報導,群眾的幾聲嘆息就可以補償回來
的。我終於殺了喬治,是最能將冤獄平反的,因為從今天起,我沒有被冤枉的感覺,
我那20年的判刑是罪有應得的。」
這個故事是不是讓你覺得毛骨悚然呢?我們不也常犯下相同的罪嗎?當我們
聽到有人被批評、被論斷時,我們會做甚麼舉動呢?如果被評斷的是我們所喜愛的
人,十有八九會為他挺身而出,為他辯解。但若是我們不喜歡的人呢?那時從口裡說出
的,恐怕更加不堪。他真的是這樣的人嗎?不一定吧!而我們附和傷人的言語,真的
是因為正義感嗎?還是因為他曾觸犯我?他不來討好我?他礙著我,擋住我的路?或
是說他壞話的人是我的朋友,為表忠心不得不說?我們每個人都有私人的理由不給他
公正的評斷。他會因此受傷嗎?誰在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