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445 - 2003-02-06 14:50:32
Re: 新討論區『呈堂證供』,尋求大家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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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六大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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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 1999-12-21
文章數: 6692
來自: 新竹,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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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以普通法來看, 如果是甲方言詞上侵犯了乙方, 甲方可以向法庭循民事程序提出誹謗控罪, 而要提出控罪的一方即甲方要找出相關的証據證明乙君是蓄意誹謗甲君, 才可以入罪的
好開頭...
但是第二句話是不是說反了?(乙方侵犯甲方吧?) 法律上可以授權甲方要求本站提供相關電磁紀錄嗎? 這是澳洲如此,還是全世界大多數國家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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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446 - 2003-02-06 15:04:33
Re: 新討論區『呈堂證供』,尋求大家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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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福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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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 2003-01-24
文章數: 5438
來自: 臺灣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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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好像站長大大所說的, 便是幫助甲方控告乙方誹謗的民事索償而己, 那當然如果在台灣還是國民黨的天下時, 便一定會如此, 但現在台灣人在選自己的總統啊, 那有像中國大陸一樣的法政不分的. kk大大~~ 其實~~民進黨政府下也是如此~~ 只是變的更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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諾那華藏經舍 諾那華藏論壇 -------------------- 是對是錯且不管你,笑聲歌聲傳我傳奇,管不了是是非非, 那恩恩怨怨啥把戲,作人管不了這許多,不過是一齣戲。 是正是邪不處理,要愛要情隨便你,管不了是是非非, 那恩恩怨怨啥道理,作人管不了這許多,不過是一齣戲。 讓我們找開心快活去,讓我們尋開心快樂去, 快樂的人生一切是遊戲,歡樂的人生是我和你, 笑一聲醉醒之間,難得糊塗,開心做一齣戲。 萬事由天莫苦求。子孫綿遠褔悠悠。飲三杯酒休胡亂。得一帆風便可收。 生事事生何日了。害人人害幾時休。冤家宜解不宜結。各自回頭看後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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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447 - 2003-02-06 15:19:21
測試區的文章不要出現在首頁的熱門議題/最新議題中,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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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日乾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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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 2002-12-25
文章數: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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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長當然有權保障未來可能發生司法問題時的證據,至於實際保存的方法,不知道除了放在網路上是不是還有其他方法?
要不要獨立開版又是另外一回事,因為這樣實在像是在強調本站的八卦風氣,連新來的人原本都不知道有哪些紛爭,反而好奇要去湊一腳...
最好是連測試區的文章標題不要出現在首頁的熱門議題/最新議題中,避免提醒大家去注意那些八卦,ㄚ伯們要吵就在一旁吵,不要擾亂本站安寧問命氣氛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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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隨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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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449 - 2003-02-06 15:22:25
Re: 新討論區『呈堂證供』,尋求大家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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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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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 2002-01-12
文章數: 12416
來自: 另一個宇宙的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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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是可以授權甲方要求貴站提供相關電磁紀錄, 但要甲方提出充足的理據才可如此的, 且這些在網站內誹謗他人的文章是可以令其他認識或非認識當事人, 一看便知那人是誰, 如香港的東周刊刊出了蓋著眼的當事人, 但其他人一看便知是劉嘉玲一樣. 如果以誹謗罪, 香港警方及檢察官是不能拿取任何資料的, 他們是以當事人當年所受的非法禁固的刑事罪行, 要求法庭發出搜查令的.
虛擬世界每人都是用假名的, 所以誹謗是不能入罪的. 除非好像癸谷子大大一樣, 很多人認識他, 而有丙君在站上誹謗他, 他覺得他的名譽因此而受損, 要向丙君要求索償, 以普通法來看他便要向站長大大要求交予他這些文章的資料, 向丙君提出民事程序索償. 如果站長大大不交出來, 他亦是無可奈何的. 除非他有留下部份的證據交予法院, 及提出有更多的誹謗文章在貴站內, 法院才會頒下站長大大交出證據的要求. 但這是民事訴訟, 不涉及任何刑事罪行.
大多數的英聯邦國家, 都是用普通法的, 歐洲國家大多用內陸法, 而美國及台灣好像都是內陸法. 以普通法及內陸法所比較是普通法是基於案例, 不是基於法律條文, 而內陸法則以法律條文為依歸.
編輯者: keung kei (2003-02-06 15: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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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格控制命運,
命運決定人生;
您的過去建構您的現在,
您的現在導向您的未來。
為善為惡,
全憑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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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450 - 2003-02-06 15:50:54
Re: 這站本來就是獨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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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日乾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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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 2003-01-25
文章數: 144
來自: Hong K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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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講難聽點,這一站本來就是獨裁的,很無奈 數十萬的軟硬體設備又不是大家集資的,站長又不是大家選出來的,權力自然我一把抓。 況且,我沒什麼修養,大家都知道。最近只是我比較收斂,一年發作一兩次罷了。
再次說明:設立這板不是要準備告人,是要保存證據,以利未來可能的興訟舉證 要不要告人,站上一萬三千多名網友,誰要告誰我管不著。 是不是台灣人香港人大陸人我也不在意。 我只要以後警方、檢方、法官、FBI、CIA 亦或是中共公安找上我要我提出相關紀錄時,我能拿得出來即可,以避免本站以及諸位執法的板主涉入不必要的的法律訴訟之中。 至於爭執的是非對錯我管不著,也不想管。
想要自保的最佳方法,就是不要做出可能違法的事、說出可能違法的話。
未雨綢繆本來是一件好事,只是有點擔心今日種出來的因,有可能成為將來的禍端。主要是怕有個這樣一個板放在那裏,令到大家都感到壓力。而且有些人是那種遇硬越硬的人,假如你讓他有了發洩的渠道,發洩完了也就沒事;又或者不去理他,他就沒癮地自動走開。若是用強的,他反而會用盡辦法去挑戰那些規則或者法制。結果反而更加一發不可收拾。
現今網絡訴訟的官司很難去打,主要也是區域性的問題。如果說是人身攻擊,反而不怕,怎樣都有解決方法。最怕的是無法追查的惡意破壞,真有些人不出聲,但做出驚人的事來,他們想證明些甚麼,沒有人知道。假如真的有破壞的情況發生,這些網上言論最多構成恐嚇,卻不一定成為破壞的證據。假若將來有天真的不幸地出了事,我們所能做的僅能是技術上的補救,然後加強保安工作。
樹大招風,人多事也多,但相對地,也有很多熱心的網友會同時走出來保護這裏。有些事情如果能夠內部解決,當然希望內部解決,若果是靠法律制裁的話,又會覺得有點小題大作了。如果站長真的擔心的話,我認為可以您自己在刪掉文章之前先作備份,又或者專開一個備份檔,或者是回收檔,可以任人找回那些舊的文章。
同時,我覺得上面幾位前輩的意見挺值的考慮,如加開一個法律版及完善管理系統,又或者是自由地投票。
管理一個網站不容易,站長除了出資源外,又要勞心勞力,這點大家其實都極為感激的。權力獨裁也有他的好處,起碼有事時有人肯出面作主。我們非聖人,沒有人不會出錯,最重要的是能夠廣開言路,以及事後作出反省及檢討。這裏的板主們及許多網友都是很熱心的人,我覺得只要大家有心,沒有事情是解決不了。
這一萬三千人站長可以管,可以不管,但是正因為有站長、板主以及這裏的網友的努力,才能聚集這一萬多人。當然我們每個人都希望開心事多,麻煩事少了。家家有本難唸的經,這個家,可能自站長開站日起已要開始頭痛了,您就如管教子女般,不用擔心太多,也不用灰心,任其慢慢地自由成長,變得成熟及自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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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451 - 2003-02-06 16:12:43
Re: 新討論區『呈堂證供』,尋求大家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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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福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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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 2001-11-24
文章數: 6608
來自: 宜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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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452 - 2003-02-06 16:20:16
我也是擔心寒蟬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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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六大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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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 1999-12-21
文章數: 6692
來自: 新竹,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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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未雨綢繆本來是一件好事,只是有點擔心今日種出來的因,有可能成為將來的禍端。主要是怕有個這樣一個板放在那裏,令到大家都感到壓力。而且有些人是那種遇硬越硬的人,假如你讓他有了發洩的渠道,發洩完了也就沒事;又或者不去理他,他就沒癮地自動走開。若是用強的,他反而會用盡辦法去挑戰那些規則或者法制。結果反而更加一發不可收拾。
您所說的發洩完就沒事,我原本也是這樣希望,所以忍了一個春節,但這次狀況似乎不如所願。
有這樣的板面存在必定會給大家帶來壓力,但是在某些時刻的確有其存在的必要。 我想我會讓這個板面『若隱若現』吧。 如果有文章被挪進去了,就開放個一天給大家瀏覽,之後封鎖,只有站長及板主能看得到。
回應:
現今網絡訴訟的官司很難去打,主要也是區域性的問題。如果說是人身攻擊,反而不怕
此話有爭議,因為有時候人身攻擊就是人際之間興訟的主因 記得前幾天台灣的新聞,某人罵了一字經,被罰三千元。則讓我想起去年(2002)九月上旬,某人重複註冊一堆帳號上來罵三字經,當時被鬧場的板面是占星板,被鬧的主角是潘文欽大大。按照前幾天的判例如果套在那位網友身上,可能被罰不只三千元!只可惜當時我的處理方式是砍文章,並沒有想到要將證據保存。
所以如果有人因為人身攻擊而要對某網友興訟,則即日起本站有義務保留相關證據。除非兩造和解,則才有刪除這些證據的討論餘地。而證據保留之處,就是這個『若隱若現』的『呈堂證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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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453 - 2003-02-06 16:43:29
Re: 新討論區『呈堂證供』,尋求大家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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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盛不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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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 2000-01-08
文章數: 9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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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大家:
站長大大及各位: 相信這個站長期以來一直都是採取[自律形態]~~但是免不了的是多少會有紛爭存在~~設立這個板我想對於遵守規範的人是一個[人身的保障]~~但是相對的也是給破壞和諧氣氛的人一個警惕
至於對各位大家來說是一個交待-----向來斗數與八字等等學術~~因為各項分歧看法各異~~所以有人就以[大聲就贏]來企圖蓋過其他聲音~~但是這時候是否就應該考慮到人身的不受侵犯性呢?????
另外一方面有朋友會去質疑[站長及各位版主]的立場與公正性~~~ 不管什麼立場來說我們都必須去[支持站長]而非去質疑站長用辭作法~~相信眼睛是雪亮的過去是[有跡可循]----站長的為人十分熱心及公正即使是不得已ban掉使用者的帳號---也是他十分不願意的 對於各版版主~~有的劣者都有數面之緣-----相信大家可以透過時間去了解版主們只是維持一個秩序[從未有挾權自重][惡意任為刪除文章]的舉動---這點可以讓大家去由過去及未來印證
故而設立這個版卻有其重要性以免損及[遵守規範者]的權益---尤其是對惡意挑釁及破壞和諧秩序者----大家何不以公正的立場以輿論的力量來評辨是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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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網站上的命理建議對您有幫助的朋友請不要吝惜您的金錢,不論1元10元百元,請隨喜幫助弱勢團體,(站上信箱不提供私信免費諮詢) 惡言惡口,損人損己,鬼心奸巧,自毀善緣 惜情惜緣,福自心田,善惡果報,絲毫不假 紫微斗數論命3600元,若經濟上有困難之處可以私議,其他風水.陽宅鑑定等服務另議 新竹論命處:新竹市建功一路49巷27號3樓 台北.台中可安排時間外診 如需私下論命請洽私人站上信箱或 [email protected]2023年紫微斗數課程--欽天四化與斗數古文班--台北班請點此連結五行闡微錄─天卷五行闡微錄勘誤表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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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454 - 2003-02-06 16:52:56
Re: 新討論區『呈堂證供』,尋求大家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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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福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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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 2003-01-24
文章數: 5438
來自: 臺灣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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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請大家體會一下維持一個站的辛苦~~ 需要人力心力還有財力~~ 都是我們沒經歷過的人很難去想像的~~ 一個好的站需要大家一起努力維持~~ 大家也才會有個好的討論空間~~ 畢竟在這網站~~ 許多人滿懷疑惑與困擾留言~~ 在這多半都能開開心心的得到答案~~ 或得到適當的解答~~~ 成就了許多好的因緣~~~ 無論最後如何~~ 小忠子在此助所有網友與站長大大~~ 新春愉快~事事順心^^ 阿彌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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諾那華藏經舍 諾那華藏論壇 -------------------- 是對是錯且不管你,笑聲歌聲傳我傳奇,管不了是是非非, 那恩恩怨怨啥把戲,作人管不了這許多,不過是一齣戲。 是正是邪不處理,要愛要情隨便你,管不了是是非非, 那恩恩怨怨啥道理,作人管不了這許多,不過是一齣戲。 讓我們找開心快活去,讓我們尋開心快樂去, 快樂的人生一切是遊戲,歡樂的人生是我和你, 笑一聲醉醒之間,難得糊塗,開心做一齣戲。 萬事由天莫苦求。子孫綿遠褔悠悠。飲三杯酒休胡亂。得一帆風便可收。 生事事生何日了。害人人害幾時休。冤家宜解不宜結。各自回頭看後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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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455 - 2003-02-06 16:57:09
Re: 我也是擔心寒蟬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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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日乾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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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 2003-01-25
文章數: 144
來自: Hong K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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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所以如果有人因為人身攻擊而要對某網友興訟,則即日起本站有義務保留相關證據。除非兩造和解,則才有刪除這些證據的討論餘地。而證據保留之處,就是這個『若隱若現』的『呈堂證供』吧。
不如除了可讀可寫的測試板外,在測試板裏面再加開一個可讀但不能寫的「備份檔」或者「回收檔」,開放或者刪除由站長或者板主決定,內容也不會顯示在入口處之中,您覺得怎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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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456 - 2003-02-06 16:59:45
Re: 我也是擔心寒蟬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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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六大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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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 1999-12-21
文章數: 6692
來自: 新竹,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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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不如除了可讀可寫的測試板外,在測試板裏面再加開一個可讀但不能寫的「備份檔」或者「回收檔」,開放或者刪除由站長或者板主決定,內容也不會顯示在入口處之中,您覺得怎樣呢?
基本上,只要您『可讀』,就會被統計到入口處 而只要『呈堂證供』板面被隱藏,就不會被統計到入口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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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457 - 2003-02-06 17:14:01
Re: 我也是擔心寒蟬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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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日乾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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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 2003-01-25
文章數: 144
來自: Hong K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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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基本上,只要您『可讀』,就會被統計到入口處 而只要『呈堂證供』板面被隱藏,就不會被統計到入口處
那就是說這個「備份檔」,若果不想被人在入口處見到,也只能是半封閉式地存在的了?其實原本就是刪掉的文章,留在那裏讓站長及板主保管也無不可。也可以考慮專開一個「系統管理板」,裏面僅能供站長及板主進入,那些備份當然也在裏面了。
有沒有沒有辦法研究出來那個檔案與入口處不聯結,二者是分開及不受影響呢?如果可能的話,可以作一考慮。若真的不行,或者沒有折衷方法,也只能是如您所講般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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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459 - 2003-02-07 23:55:01
Re: 「法律板」不太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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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元復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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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 2002-06-23
文章數: 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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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個版面專門放謾罵污衊的貼文?@@ 依小的愚見,這種醜陋的東西不適合拿來公開展覽吧!  我的意思是,您大可把謾罵污衊的貼文私下弄個備份,並告知大家本站有此防護措施,但不用放在那裡供大家看,不然好像古時候把犯人遊街示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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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461 - 2003-02-10 07:43:44
Re: 這站本來就是獨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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亢龍有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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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 2001-07-16
文章數: 683
來自: somewhere out he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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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況且, 我沒什麼修養 ,大家都知道。最近只是我比較收斂,一年發作一兩次罷了。
>>站長好樣的, 套句我一位長輩常唸我的----知恥近乎勇, 呵, 至少站長是勇者, 敢於承認自己的缺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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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462 - 2003-02-10 10:52:30
眼不見為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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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六大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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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 1999-12-21
文章數: 6692
來自: 新竹,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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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 況且, 我沒什麼修養 ,大家都知道。最近只是我比較收斂,一年發作一兩次罷了。
>>站長好樣的, 套句我一位長輩常唸我的----知恥近乎勇, 呵, 至少站長是勇者, 敢於承認自己的缺點
近來少管事了,要不然以前三天兩頭就 ban 人、擋 IP,到處巡視糾正發言或是貼文錯誤... 現在這些閒事都少管了,省得自己看了心煩,講出來的話也很難聽。
除非有了跨板的紛爭,要不然...沒事別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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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463 - 2003-02-10 14:33:43
Re: 眼不見為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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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盛不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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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 2000-01-08
文章數: 9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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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大~~真是難為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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