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人也是香港的小生意人,而且親人是銀行分行經理。
在30至40年前經理的權力很大,但現在銀行已制度化,
現在經理也是橡皮圖章,所有貸款都一樣要寫報告。最後批核也是審批部決定,
而且本人的所有貸款也不可經親人手。
像命主所描述的貸款情況,真的沒可能在香港發生。
如果真的這樣,本人真的十分抱歉!只能說台灣的銀行體系還十分寬鬆。
其實命主也沒有甚麼好怕,反正錢是銀行的,勝利的話,就自己單享成果!
其實銀行經理得知我的操作手法也是念了我一番, 但也不能抽走我的資金, 抽走我就倒了!就沒辦法繼續經營還款, 但他也默許我在別家銀行繼續貸款, 因為別人也需要業績, 總是有不怕死的要借錢給我
別家銀行一開口就是合約金額的6成, 拿到合約就有錢給我, 但我也不敢冒然一直擴大負債, 因為這樣負債比實在太高了!
這次危機也有民營機構要借錢給我短期周轉(非地下錢莊), 但我還沒簽名, 還在撐, 等著客戶的錢下來, 因為簽了怕影響我良好的信用, 以後要借更大筆的金額會有困擾. 隨著客戶給我的roadmap, 我不擴大規模也不行, 這需要投資新廠房跟設備, 要更大筆的金額,又要借助中人跟原有銀行的關係, 他們都默默的在看我怎麼把這一關搞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