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bit.ly/1JuKHsF阿帕契案偵結 李倩容、勞乃成等15人不起訴阿帕契案今(21)日下午宣布偵結,桃園地檢署以陸軍航空第601旅駐地並非要塞、堡壘;拍攝相片顯示之阿帕契直昇機、飛行頭盔、機棚等,亦未核定為軍事機密、國防秘密等情,尚難認被告勞乃成等15人涉有犯行,裁定不起訴處分。
今年3月29日,藝人李倩蓉等人在前航特部601旅中校副作戰長勞乃成安排下,進入營區參觀AH-64E阿帕契直升機,並將照片外傳,引發爭議,並受到社會嚴厲抨擊,多人被懲處,前航特部中將指揮官陳健財,當事人勞乃成中校均被記大過1次,調離現職、移送法辦。
桃園地檢署指出,歷經4個半月偵查,計傳訊相關人員37名到案,執行2次搜索,共搜索16處所,查扣被告勞乃成等15人之智慧型手機、相機、行車紀錄器(均含記憶卡)、筆記型及平板式電腦、陸軍航空第601旅攻擊第二作戰隊之監視器、衛哨主機及檔案文件等,清查、還原、勘驗相關相片646張及7段錄影檔案,並送請法務部調查局進行鑑定,6度勘驗現場機棚、阿帕契直升機、飛行頭盔等物,亦數次函詢國防部及陸軍航空第601旅。
桃檢認為,被告勞乃成係該單位因任務需要,由飛行軍官自行保管飛行頭盔,返家回營、移地受訓、執行飛行任務時,均攜持在身,並無不法所有意圖之竊取或侵占行為。另依要塞堡壘地帶法第18條及陸海空軍刑法第78條規定,要塞、堡壘、軍事機密、國防秘密之認定均由國防部以命令定之。被告勞乃;成等15人進入攻二隊、拍攝阿帕契直升機及飛行頭盔相片而上傳;社群網站臉書之行為,是否涉犯非法入出及攝影要塞處所、洩漏軍事機密、洩漏國防秘密等罪嫌,須視案發時,國防部有無發布要塞、堡壘、軍事機密、國防秘密命令之行政規範,桃園地檢署無從逕為認定,此即委任立法之「空白刑法」。
桃檢說,桃園地檢署兩度提供相關相片等資料函詢國防部,經回復:陸軍航空第601旅駐地並非要塞、堡壘;拍攝相片顯示之阿帕契直昇機、飛行頭盔、機棚等,依「國防部外洩機密資料審議委員會設置及鑑定要點」,亦未核定為軍事機密、國防秘密等情,尚難認被告勞乃成等15人涉有犯行。
至於被告勞乃成帶同邱雅靖等多人駕車進入陸軍航空第601旅,係經該旅總值星官於大門口指示衛哨放行,致衛哨未經詳實查驗,即任令進入旅區,查無欺瞞衛哨之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