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不明白,這要慢慢解釋了。
四點干支是共盤的基礎,資料都可以用,無論是祿權科忌的會集都有作用,但並不是一旦集中就會有事情發生,必須要有重點宮位來引動。
何謂重點宮位,其一就是星曜的所主所司;所以才說論什麼是很重要,因為要捉所主所司。
我另舉一例,老師斗數論疾厄上面的命例,一歲即罹患小兒麻痺症,兩腳雙跛,這是重症,同樣是形成昌貪的格局,肝經方面的問題,也行成忌星共振,而且還是父母資料加上去才行成共振,為何這張盤的病症就顯得嚴重很多?
謝謝 artast 的提點,嘗試同中取異的確是好點子。
先把 616823940 的命例簡寫為 A,「斗數論疾病」的命例簡寫為 B。以下試就「為甚麼 B 比 A 的病症來得嚴重」提出看法,希望大家不吝指教。先不論行限。
第一點:
兩者的重點地支應該同是在丑宮的武貪。
第二點:
根據 ERIC 在日前回覆 616823940 的觀點:
A:丑宮並非命身太歲,也非地支,只是在身宮(也是地支巳)的三方,而巳宮旺相。「鈴昌陀武」只是由三方匯合而成。
B:丑宮是命宮,亦是身宮與地支(未酉)的三方,而未、酉皆在陷地,而且「武貪」為未宮作用的主要星曜,命、身宮是完整的「鈴昌陀武」格。
第三點:
A:命、身、太歲均沒有五行屬「木」的星曜。
B:命身為貪狼坐守,太歲為天機坐守。
第四點:
根據紫雲先生的「斗數論疾病」裹,論「小兒麻痺症」一文,提到必須命盤本身有潛伏的凶格,經由父母突顯。
A: 父庚子戊,母丁未丁,雖然父母雙忌夾丑,但也雙祿輔,而且由始至終,沒有直接引動巳酉丑的凶格。
B: 父癸酉辛,母丙子庚,父母的忌星交會,父親直接引爆「昌貪」、「曲貪」、「鈴昌陀武」,母親直接引爆「喪命夭折」,其它凶格繁族不及備載。
第五點:
artast 提到,取重點宮位時,星曜的「所主所司」十分重要。丑宮受到五行剋害,並不一定能是身體上的問題。論及疾病,破軍化氣為「耗」,是重要的星曜。
A:破軍雖然落陷,並無凶格,也沒有被父母資料引動;宮干為己,反而吉化武貪。
B:破軍落陷,父母資料(如上述)形成凶格交會在酉丑,宮干為癸,再引動丑宮凶格,補齊子丑寅的忌星。
就是說,B的破軍明顯參與丑宮的凶格,而A則並不是。
馬後炮而論,就以上五點,應可以判斷 B 比 A 的疾病嚴重多。希望有論到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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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外話:
根據 artast 的說法,命例 A 在丑宮的凶格並不是沒有作用,而是依個別事項,擇取星曜而論。這樣的話,命主另外的一些人生大事,也許就有更合理的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