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外教學,旅行社充當教官
家長直呼「孩子集體被體罰」!
編按:金華國中於本月14、15日舉辦夜宿露營兩天一夜的戶外教學活動。然而,原本該是快樂、令人期待的戶外教學,人本教育基金會卻於日前接獲家長申訴,表示其根本是子「集體體罰孩子」的「魔鬼營」。人本教育基金會特別針對此事於11月22日(星期五)於台大校友會館召開記者會,以下為家長李帝明的申訴書及人本教育基金會的聲明:
家長申訴:交互蹲跳、不准聊天或接電話……是戶外教學還是新兵訓練?
11月14日早上11點多,我接到孩子的電話,告知已達目的地。但交談之下,似乎不太愉快,原來一下了車,已經遭受交互蹲跳的處罰。我一聽大吃一驚,便脫口說出:「我繳了錢讓你去玩,為何會受處罰?」孩子回答說:「他們說我們不是來玩的,是來被操的。」不等我查問,她便喊沒有空再跟我說話。我感覺不對,立刻打電話通知導師,並請老師代為注意。
約在下午2、3點,我聯絡另一位家長-陳爸爸,開始跟旅行社、校長、教育局詢問怎麼戶外教學會變成操學生、整學生?旅行社的人怎麼可以體罰學生?
晚上十點多回到家後,我發現孩子竟然忘記帶裝隱形眼鏡的盒子,我開始擔心為何這麼晚了,孩子還未梳洗,還沒發現隱形眼鏡盒沒帶?我再打電話找孩子,但接連幾次電話一接通就掛掉,令人無法理解。我試打別的同學手機,也都沒人回應。我一直乾等到11點半,終於孩子來電。我問她為何這麼晚?她說「教官」一直訓話,不讓他們回去。又規定12點就寢,所以不能洗澡、刷牙。照行程晚上11點,孩子應該已經進入夢鄉,為何被磨到這麼晚?
孩子不停的告訴我她體力受不了,因為整天都被罰交互蹲跳,只要一訓練集合時,有任何人、任何事讓「教官」不滿意,就全班被罰交互蹲跳或起立蹲下,一直到「教官」喊停,他們才能停。孩子並且提到有一項活動是要求他們要從四層樓高的高空中,踩著三條繩索做成的「橋」到對面(距離很長),她看到下面的安全網有很大的破洞,而且網子很窄,覺得很不安全,而且通過時沒有人數限制,一隊人馬一起通過,她覺得很害怕,於是告訴「教官」她不敢玩,但「教官」一直勉強她,要她走過去,最後她受不了,怕得大哭,才被下面的老師看到,讓她下來。
我問孩子是否要回家?孩子堅決表示想回家,我們要她準備行李。凌晨3點左右,孩子回到家,一進門滿臉倦容,告訴我校長責怪她將此事弄得太大,不需告訴媽媽,小題大作。孩子沒有做錯事,結果一整天一直被罰、被罵;告訴家裡實情被校長、老師責怪;原本以為快樂的露營卻什麼都被禁止,不准聊天、不准接電話、沒時間上廁所、沒時間洗澡、不敢玩所謂的「三索吊橋」還要被勉強。問孩子「校長說只看到罰五次交互蹲跳,是這樣嗎?」,孩子說:只要一集合點名,就以動作口令不標準進行處罰蹲跳,直到晚上她進了帳棚還聽到棚外有人被罰。
第2天上午,約10點多,我邀集另一位家長及陳爸爸上山去實地勘察,我們查看了營地,只有少許是真正露營用地,其餘都是石子地停車場挪用的。也碰到一些所謂的「教官」,口叼香煙、態度傲慢,接著又去山訓區。眼見孩子所說的四層樓高的三繩通過活動台,真是令人捏把冷汗,離地確實有四層樓高,安全網只有一個人的寬度,且處處有破洞,此時校長及二年級家長會副會長也到山訓區,我問校長這樣的設備怎麼叫做安全?難道沒看見這些破洞?校長說:孩子身上兩邊掛著繩子,不會掉下來。
11/16我接到二年級家長會副會長電話,她為了解這次的情形,打電話查詢一些家長,發現一些更嚴重的情形,活動中有同學被操到暈倒,還有許多同學手擦傷,回來後,也有其他家長向老師及家長會詢問為何戶外教學要如此管教學生……
~申訴家長李帝明
家長申訴:活動未經規劃,人員角色混淆
金華國中91年11月14、15日舉辦,夜宿露營兩天一夜的戶外教學活動,經由學校「校外教學推動委員會」議決活動時間、地點、方式等等,並依政府採購法之規定上網招標,並依法決標、訂約、執行。這一切看似完美無缺,然而,申訴家長李帝明、陳崇良卻指出:
1. 學校未就選擇旅遊地點之衛生、安全、設施容量、教育動線…等等進行專業評估與勘查。
2. 學校未就參與投標廠商資格訂定審查條件,同時亦未對投標廠商的專業能力進行評比。
3. 主辦單位、承辦單位或協辦單位權責不清;教育人員、服務人員角色混淆。
4. 學校對參與活動的人員資格、背景資料事前完全不知,事後亦沒能力取得相關資料,轉而要求學生家長自己想辦法去了解。
5. 針對約1200位學生團體而言,學校所找的場地所提供的相關設施嚴重的不足,如衛浴設備、標準營地…等等;同時安全規格與實施亦嚴重缺失,如高空鋼索項目的安全網破舊不堪,且只有1人的寬度,同一時間通過之人數,遠遠超過每隔10公尺一人之限制規定;實施漆彈遊戲戰完全未依規定讓學生使用防護背心、戴面罩…等等不盛枚舉。
6. 學校事前未對家長作任何教學計劃說明,同時書面資料中未見任何委外管教之說明與計畫,事後亦未見任何檢討補救與進行學生身心輔導與說明。
兩位家長表示,金華國中舉辦91學年度二年級隔宿露營活動 (11/14、15),旅行社充當教官實施管教,經由受害學生之反應及收證之後,學生家長認定孩子遭到集體受虐。具體來說這些自稱是教官的不明人士,以新兵訓練的手段,操磨這些年僅14歲的孩子持續約15個小時(自早上9至晚上12時),折磨的手法包括:在地上爬、蹲馬步、交互蹲跳、交替坐站…等等不勝甚枚舉,而下達折磨指令並沒有任何具體理由;經長時間操磨的結果,發生孩子現場暈倒、磨破手皮、頭暈想吐、雙腳發抖、雙腳疼痛、舉步維艱、心生恐懼、委屈流淚、怨聲載道…等等傷害與反應。他們說,這些具體結果看在父母眼裡痛心疾首。
我們的呼籲
1.學校應勇於面對錯誤,深刻檢討,並追究該家旅行社責任。
2.教育局要徹底追查這件事情,追查還有哪些學校委託這個旅行社舉辦類似活動,這家旅行社具備什麼樣的條件,何以承包那麼多所國中的戶外教學?
3.教育局應通令各校戶外教學不得違背教育原則與教育法規,對戶外教學所使用場地的安全性要做更嚴謹的評估,若涉及教學內容,對於委託單位需要做專業評估。
4.教育局應積極協助學校與家長向此侵害孩子權益的旅行社求償。協助學校依循相關法令檢舉該旅行社違背營業登記事項,從事非營業項目的工作。
~人本教育基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