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啊~我不去就只要事前傳真撤銷申請書給勞資關係協會就可以了
畢竟開會通知書寄來到開會前 雙方還是有可能先協調好或達成共識啊!!
我是蠻想出席 是資方有跟我談 說會盡量幫我跟總公司爭取 希望我取消
我會有顧慮是想說因為我面對的是一個大公司 如果資方很堅持要履行契約的話 誰也拿他們沒辦法 畢竟是有法律效用的~那喬到最後結果還是一樣 我往後在公司不是更難待?
要嘛就是去這一次結果對我有利
要嘛就是申請取消
是看我敢不敢賭了吧
是你本人申請調解的不是嗎?自己申請又不去?你不去調解會就開不成了,本人未到就沒什麼好調解了,因為勞工局不代表任何人的立場,不可能幫你說話,也不可能代表你合資方調解任何事,要違約的人是你,把公司人馬叫到勞工局自己又不出席也是你,還希望資方如何看待你的誠信?你到頭來不只是白忙一場,還得罪所有人。
再者,你的勞動契約若沒有勞基法法定解約條件,你和資方就必須遵守,除非資方同意解約。
如果因為提前解約造成資方損害,資方依法有權利要求賠償。
這麼困難的處境是你自己造成的,唯一補救的方法,就是在調解會上誠懇的請求資方能夠在不賠償狀況下,在找到人替補後、辦完完整交接離職。調解會有沒有利要看你自己拿出多少誠意與資方協調,所以你應該成熟的面對,不要再想著不出席這種逃避的想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