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站長對此帳號: [比比精] 的帳號進行停權 . 理由觸犯法律及本站站規
我不想提告 畢竟走法院很傷神..
請站長將這帳號進行停權..
停權理由:
一. 公開發言不當
二. 觸犯民國 93 年 06 月 23 日 公布之「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條規定,
性騷擾: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未達性侵害之程度者:
(一) 以明示或暗示之方式,從事不受歡迎且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言詞或行為,致影響他人之人格尊嚴、學習、或工作之機會或表現者。
(二) 以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作為自己或他人獲得、喪失或減損其學習或工作有關權益之條件者。
三. 95 年 2 月實施「性騷擾防治法」,今後只要是任意開黃腔、伸鹹豬手、性別歧視甚至是未經他人同意寄送色情圖片都要受罰;至於各公司及公共場所,更要設立性騷擾處理申訴管道;加害人的雇主對於性騷擾事件的被害人,要立即伸出援手,否則也會被罰。
內政部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委員會說明,依據性騷擾防治法規定,公私機構組織成員達十人以上者,必須設立申訴管道;三十人以上者,應公開揭示防治措施。此外,若有性騷擾事件發生,要立即採取有效的糾正及補救措施。違反者,將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限期不改正者,得連續處罰。
請協助處理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