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平面媒體報導:警方初步調查,兩人是透過網路結識,時間半年,見面沒幾次,吳女家人完全不知女兒有這名網友;王的家人則曾勸過王,放棄這段感情。從兩人交往狀況研判,疑似男方「單戀」造成悲劇,確實原因仍待查。
據了解,王品濂在臉書曾吐露自己的感情,原留言「交往中」,本月三日寫「錯了再錯」,吳女回覆「痛了再痛」,九日王改為「一言難盡」,十七日留言「死一點不可怕」、「心好痛」。
下刀兇殘深及內臟
警方調查,王嫌原在台中一家酒吧上班,7月中到大甲區一家機械公司擔任送貨員,該公司紀姓僱主表示,王嫌這幾天舉動沒有異常,上周六下午因頭痛請假半天,昨就沒有看到王嫌上班,沒想到會發生這種事。
檢警昨下午相驗,發現吳女身中11刀,其中9刀集中在左胸部位,刀刀刺穿胸膛,深及心肺,手部及背部也各有一刀,王嫌則自刺左胸、腹部共6刀,同樣深及內臟。
台中榮總精神部青少年科主任林志堅分析,青少年情殺案例大多不是交往很久、感情很深的情人,反而是只有約會幾次,甚至從未約會過,只是曖昧階段的戀人,因為未成年、對感情處理不夠成熟,要分手時又不知如何婉轉、堅定的拒絕,才會讓對方一直覺得有希望,對方希望落空後才易導致激烈衝突,甚至造成遺憾。
網友見面不如想像
台中醫院精神科主任劉駿熒認為,少女的感情觀很夢幻,網友有距離的美感,實際見面交往後才發現不如想像,若對方是成年人,雙方對感情的認知和價值觀都不同,就更難繼續,建議未成年者對成人「在網路神交就好,保持距離以策安全」。
情人年齡差距大 交往安全須知
●先了解對方家庭背景與工作狀況
●觀察對方是否有過度掌控欲或施暴傾向
●讓家人了解兩人交往情況,並參考親友的態度與建議
●互動時應要求平等尊重,而非年紀小就要聽年紀大的
●面對事情處理方式與價值觀不同時應冷靜溝通,不要大吵大鬧
●雙方不和應婉轉提出分手,勿激怒對方,必要時可向親友或專家求助
資料來源:台中市性教育防治委員會委員黃瑞汝
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故事
究竟...是女方表錯情,
還是...男方會錯意!!!
感情的真相...永遠只有當事者 兩個人知道!!!
面相 端倪可否看出 端疑!?
女方爸爸,從事法律工作...為何十六歲 可以騎機車!?
(女方家教,是否也有問題...父母因工作抒於管教,或太過溺愛...也有可能!?
但是....值得我們去思考!!!
問題點 在哪!?
機會點又在哪!?)
只能說:人美招峰戲,萬人迷 才是苦
自古人美 無美命 此話不霞!!!
平面媒體報導:警方初步調查,兩人是透過網路結識,時間半年,見面沒幾次,吳女家人完全不知女兒有這名網友;王的家人則曾勸過王,放棄這段感情。從兩人交往狀況研判,疑似男方「單戀」造成悲劇,確實原因仍待查。
據了解,王品濂在臉書曾吐露自己的感情,原留言「交往中」,本月三日寫「錯了再錯」,吳女回覆「痛了再痛」,九日王改為「一言難盡」,十七日留言「死一點不可怕」、「心好痛」。
下刀兇殘深及內臟
警方調查,王嫌原在台中一家酒吧上班,7月中到大甲區一家機械公司擔任送貨員,該公司紀姓僱主表示,王嫌這幾天舉動沒有異常,上周六下午因頭痛請假半天,昨就沒有看到王嫌上班,沒想到會發生這種事。
檢警昨下午相驗,發現吳女身中11刀,其中9刀集中在左胸部位,刀刀刺穿胸膛,深及心肺,手部及背部也各有一刀,王嫌則自刺左胸、腹部共6刀,同樣深及內臟。
台中榮總精神部青少年科主任林志堅分析,青少年情殺案例大多不是交往很久、感情很深的情人,反而是只有約會幾次,甚至從未約會過,只是曖昧階段的戀人,因為未成年、對感情處理不夠成熟,要分手時又不知如何婉轉、堅定的拒絕,才會讓對方一直覺得有希望,對方希望落空後才易導致激烈衝突,甚至造成遺憾。
網友見面不如想像
台中醫院精神科主任劉駿熒認為,少女的感情觀很夢幻,網友有距離的美感,實際見面交往後才發現不如想像,若對方是成年人,雙方對感情的認知和價值觀都不同,就更難繼續,建議未成年者對成人「在網路神交就好,保持距離以策安全」。
情人年齡差距大 交往安全須知
●先了解對方家庭背景與工作狀況
●觀察對方是否有過度掌控欲或施暴傾向
●讓家人了解兩人交往情況,並參考親友的態度與建議
●互動時應要求平等尊重,而非年紀小就要聽年紀大的
●面對事情處理方式與價值觀不同時應冷靜溝通,不要大吵大鬧
●雙方不和應婉轉提出分手,勿激怒對方,必要時可向親友或專家求助
資料來源:台中市性教育防治委員會委員黃瑞汝
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故事
究竟...是女方表錯情,
還是...男方會錯意!!!
感情的真相...永遠只有當事者 兩個人知道!!!
面相 端倪可否看出 端疑!?
女方爸爸,從事法律工作...為何十六歲 可以騎機車!?
(女方家教,是否也有問題...父母因工作抒於管教,或太過溺愛...也有可能!?
但是....值得我們去思考!!!
問題點 在哪!?
機會點又在哪!?)
只能說:人美招峰戲,萬人迷 才是苦
自古人美 無美命 此話不霞!!!
附加檔案



編輯者: Chun Chieh (2011-09-20 06:23:33)


前一個議題
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