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stinyNet 命理網



✨AI算命大師



議題選項
議題評分
#115529 - 2002-07-01 01:29:05 兩個法律小常識..(轉貼)
Spectator 離線
見龍在田
註冊: 2002-07-01
文章數: 32
我想這是我們都有可能遇到的狀況,所以貼給大家瞧瞧,
當然不要遇到最好啦。



**************************************************************************
二個法律小常識,請參考! (自身的保障)~~~~~~

錢借給別人,還拿不回來是一件很令人頭痛的問題.....
提供一個小方法給各位參考
在借別人錢的時候,不要寫借據或本票,因為這都只能就民事來訴訟,你一定會問不
寫借據或本票,那要寫什麼...?

將你借出的錢再加上利息之總額,寫成 "保管條" 請對方代為保管,特別要註明"歸
還日期",最好還有2個証人。這樣期滿後,若對方不將錢歸還於你,那你就可以去警察
局報案,請警方提起公訴....
因為他以經犯了 "侵佔罪".......
不必勞你再去請律師,打官司,還拿不到錢哦 !!
**************************************************************************
被誤認偷竊,可以要求賠償物價一百倍

消費者意識抬頭,店家誤把顧客當小偷可能無法再道歉了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最近
協助一位被當作竊賊的無辜消費者向業者求償,業者自知理虧賠了四萬元。

消基會呼籲業者遇到疑似偷竊案件,以婉轉的態度處理,以免傷無辜消費者的尊嚴。

自從業界引進出入口電子偵測器以來,一再發生無辜消費者被當作小偷的糾紛,最常
見的是收銀員未把感應器消磁,消費者結帳出門時防盜系統大聲作響,也常有店家防盜
系統故障,無故啟動。消費者在受到驚嚇之餘,還被當小偷盤查,不但面子失又浪費時
間,事後向消基會投訴,往往只獲「道歉」。

不過最近有一位消費者遇到類似情形,據理力爭下,獲得業者「懲罰性」的賠償。
這位消費者帶著全家到台中一家大賣場購物,結帳後立即讓小孩穿上新鞋,不料小朋
友走進賣場找妹妹時警鈴響起,三個小孩被十個大人團團圍住,指責他們偷竊,半個多
小時後找到爸媽、請來收銀員查清楚後才放人。
這對夫妻是賣場附近學區的老師,因為店員忘了消磁引起的誤會讓他們當眾出糗,誤
會澄清後店員卻只說「沒事了,你們可以走了」令消費者不滿,向主管抗議,主管說已
把收銀的工讀生開除並留下消費者的姓名電話,表示將予處理,消費者等了半個月沒有
下聞,告到消基會,要求業者按照店規「偷竊賠償物價一百倍」計算,以一萬九千九百
元作為誤認消費者偷了一雙一百九十九元鞋子的代價,外加一倍賠償消費者的精神損
失。業者自知理虧,如數賠給消費者四萬元。

消基會秘書長蘇錦霞指出,雖然店家有權對引起警鈴響的顧客抱以合理懷疑,但不應
直接認定消費者是小偷,更無權私自搜身,若警鈴誤響是店家的疏失引起,而業者在處
理疑似竊盜問題時損及消費者名譽,消費者有權依社會地位等要求相當的名譽損害賠
償。

不久以前也有一位消費者在一個大賣場購買皮包,因店員未予消磁,一個星期後在另
一個賣場被當作小偷。消費者不堪名譽受損告到法院,法官判未盡消磁責任的賣場賠償
消費者十萬元。
↑回到頂端↑
#115530 - 2002-07-01 07:21:16 Re: 兩個法律小常識..(轉貼)
keung kei 離線
萬事如意
註冊: 2002-01-12
文章數: 12416
來自: 另一個宇宙的香港
我們香港及大英法律及普通法中, 皆沒有此一條, 這是民事來的, 除非有欺騙成份, 而這欺騙成份要在商業上發生, 而且是有計劃的商業犯罪才會構成刑事罪, 而刑事才會由政府用公帑來打的官司. 政府亦會用公帑打民事的案件, 但刑事是有案底的, 民事則沒有.

我看台灣的民主真是走在香港之前很遠, 但法治嘛, 相反差我們很遠啊.

差點沒有說出來, 我是主修法律的, 畢業於澳洲的 Monash University.


編輯者: keung kei (2002-07-01 07:23:46)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格控制命運, 命運決定人生; 您的過去建構您的現在, 您的現在導向您的未來。 為善為惡, 全憑一心。
↑回到頂端↑
#115531 - 2002-07-03 13:48:03 Re: 兩個法律小常識..(轉貼)
adonis01 離線
潛龍勿用
註冊: 2001-07-26
文章數: 14
來自: 中華民國
第一個問題
雙方當事人的真意在於借貸 但是其意思表示為寄託
的確 當受寄託人變為以所有人之意思占有該物時
其可能構成刑法335條侵占罪
不過 檢察官在調查時若知當事人為借貸關係 即可能不起訴了
除非 借用人構成詐欺ex一開始即以不返還的意思為借貸
可能改以詐欺罪偵查
是否侵占 是否詐欺均是舉證的問題
例如興票案是最好之例
宋舉證無所有意圖

附帶一提 最好不要簽發本票 因為票據法123條執票人追索時可強制執行
強制執行程序為防債務人脫產 均不事先告知 等到你知道時執行處已來查封
最好的方法是 在票據正面記明禁止背書轉讓
他方無法背書轉讓出去 己方也可以以原因關係
(民法上的關係ex借貸撤銷or終止)對抗他方(因為原因關係無法對抗第三人)

第二個問題
在於消費者人格權(名譽)受侵害 可以民法184條請求損害賠償
依213條賠償金錢 而範圍是195條並可依該條請求為回復名譽之適當處置
該案經銷商自認理虧而依消費者主張賠償
一般上法院後應由消費者舉證損失範圍而由法院依自由心證決定賠償範圍
是否100倍仍舊由法院依舉證考量

第三個問題
我國在清末受為甲午戰爭明治維新之影響 師法德日 制訂大清律例
承襲至今 除租界受領事裁判權影響外(例如東吳大學至今仍必修英美法)
皆施行大陸法系 由其是基本的民刑公法仍跟隨德國腳步
英美法系與大陸法系熟優熟劣 為各國立法者之考量
不必妄自菲薄
↑回到頂端↑
#115532 - 2002-07-06 01:46:08 Re: 兩個法律小常識..(轉貼)
kuman 離線
四季平安
註冊: 2001-08-19
文章數: 4301
來自: 台灣
第一條方法其實不可行 反而尼會犯下 誘犯

而這種官司 會經由檢察官偵查 會拖更久

錢更是要不回來 頂多 是判刑 而尼又加上了利息

最後還會變成民事訴訟 最好的方法就是 別借人

要不 就是要有抵押品 諸君沒看到 銀行的擔保品多的跟山一樣

呆帳一堆 還有 台語有一句話

"跪著向尼借錢 站著考慮要不要還尼錢"

三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改善不良的基因 創造更美好的信心
積善之家必有福蔭 首先從孝順父母做起
不準包函 請務必告知結局 研究印證 參考討論

歡迎來我的小居
http://home.kimo.com.tw/kumanest
↑回到頂端↑
#115533 - 2002-07-07 20:44:43 Re: 兩個法律小常識..(轉貼)
Spectator 離線
見龍在田
註冊: 2002-07-01
文章數: 32
謝謝您的回應..
對於這兩個法律小常識..我並不知道真偽..
只是轉貼給大家瞧瞧..

謝謝您的指正..
我才知道原來是這樣的..
哎..網路上有許多消息不可盡信哪..
↑回到頂端↑
#115534 - 2002-07-14 03:38:12 Re: 兩個法律小常識..(轉貼)
lambert 離線
見龍在田
註冊: 2002-07-13
文章數: 42
來自: 台灣/台中
謝謝前幾位先進的解說,最好是別借錢一借不回頭
↑回到頂端↑
#115535 - 2002-07-14 13:55:10 Re: 兩個法律小常識..(轉貼)
justin1688 離線
見龍在田
註冊: 2002-07-12
文章數: 29
第二個問題商家若依100倍請求賠償
可能因此犯了恐嚇罪
↑回到頂端↑



板主:  華阿姨 
Google 搜尋
七嘴八舌
Facebook 塗鴉牆
最多貼文者 (30 天內)
mikomiko 230
hui 114
紅兒 100
謝尚橗 60
CHC 60
jcj 42
九流術士 31
雙斗魂 23
golden621 21
yungshow 19
依法不依人 18
尖叫孬塞福 18
過來人 18
LOOz2023 18
元利 15
最新議題
今天6.19日,未來一個月內,中國會否武
力攻打台灣?

by golden621
昨天 at 23:11
試以G7為世 占G7前景。
by CHC
昨天 at 16:36
今晚6.18,伊朗警告今晚會有世紀後難忘
事件發生,是什麼事情??

by golden621
2025-06-18 18:36:25
問r姓友人2026年運勢:盈虛消息總天時
by 圓仔寶寶
2025-06-18 12:02:34
問蔡姓友人2026年運勢:一山如畫對清江
by 圓仔寶寶
2025-06-18 11:35:04
近期能找到適合自己的工作嗎?
by Linda♥
2025-06-18 07:18:00
今天6.18日,伊朗會否用核武?
by golden621
2025-06-18 02:05:41
想問爭取工作升職的機會大嗎
by 阿甫
2025-06-17 14:22:42
官殺相混命例彙整
by 雙斗魂
2025-06-17 10:14:24
夢見中獎?可以真實贏得獎金嗎??
by LOOz2023
2025-06-16 22:07:27
誰在線上
0 線上使用者 (), 28 Guests and 15 Spiders online.
Key: Admin, Global Mod, Mod
最新使用者
我的快樂時代, hihi0933729, derick, WolfTsai197802XXXX, a8565
81756 註冊使用者
討論區統計
81756 使用者
54 討論區
222088 議題
2159802 文章

最高線上使用者: 3332 @ 2025-04-24 03:32:48

本站是個命理討論的園地,如果您要問命,請務必詳閱各板板規,遵守發問規則,不要只留個生日或是命盤, 其他什麼都沒提。貼命盤的方法請特別注意算完命盤後的文字說明,不要貼個沒人看懂歪七扭八的命盤, 貼錯命盤及未遵守板規者,文章很有可能被不預警刪除 另外,如果您提了問題,而有人回覆的話,不論對與錯,請務必多上來回應論命者, 我們不歡迎那種提了問題就等人回答,也不回應的人。我們需要的是,「良好的互動」及「長期的追蹤」。
本站大多數的討論區都得要註冊才能發言,您若是要張貼討論,請務必註冊為使用者, 如果您忘了您的密碼,請在登入」的畫面, 輸入您的帳號,再按一下我忘記我的密碼了」, 此時系統會寄一封信到您當時註冊的 Email 信箱裡面, 裡面則附有一個臨時密碼,請您拿到密碼後用此臨時密碼登入。登入之後可以在 編輯個人檔案」裡面修改成您習慣的密碼。
logo
欣洋網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