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拿香的手 唸經的口
小時候,不知道為什麼,我的肚子很大,而且越來越大,跟一般女孩子懷孕,幾乎完全一樣。日本大夫堅持要動手術,拿掉〝肉瘤〞。但這個會長大的硬塊,也有大夫說是肝腫大,或脾腫大。
爸爸因為從事抗日活動,被當時統治台灣的日本政府抓去坐政治牢,家裡只剩和外婆相依為命的可憐媽媽。
到底這個手術能開嗎?這麼小的孩子,真能動大手術嗎?
外婆和媽媽,到處求神問卜,祈求神明做主,告訴她倆該何去何從。
後來,我開了刀,因為大夫說:「開或許會活,不開則一定死。」外婆和媽媽只好認了,因為當時那般緊急,已別無選擇了。
我自出生沒多久,便嚴重缺血缺氧,所以,一直長不大,一直在生病。大夫告訴外婆和媽媽說:「這麼虛弱的孩子是鐵定養不活的,即使硬撐,也不可能長大成人,又縱使能長大成人,也是沒用的藥罐子,一個廢人罷了。」
外婆和媽媽還有爸爸都為我吃長齋,並且虔誠皈依佛門,每日燒香唸經。
我到了小學四年級,不知為什麼,整整躺在床上一年,全身一點體力也沒有。外婆和媽媽每天扶著我下床,教我學習三跪九叩,教我打起精神拿香,教我唸經唸咒。可是,我一直動不動就高燒到胡言亂語,兩手不聽使喚。
外婆和媽媽輪流守在病床。
外婆習慣喃喃有詞地唸些小段經文,加持一些短短咒語,為我祈求神明的庇祐呵護。或許,又燒又燙的體溫,使頭腦熱昏了。我很令老師失望,竟然都已十一歲了,連基本一、二、三,都教不會。
外婆安慰媽媽說:「這孩子能活就好,其他就隨緣了。」外婆相信我只要能保持一雙乾乾淨淨能拿香的手,和一張乾乾淨淨能唸經的口,這一生就可以平安了,其他懂不懂都沒關係。
我早晚靜靜躺著,似懂非懂地聽外婆緩緩解說什麼是拿香的手,什麼是唸經的口。
外婆說:「拿香的手,要乾乾淨淨,不偷不竊外,還要不殺生、不傷害任何有生命的東西、不攀折花草樹木、不打人、不拍桌子、不做對不起父母的事或壞事。」又說:「唸經的口,要乾乾淨淨,不說髒話和謊話,也不說氣話和罵人的話,不挑撥是非,不欺不騙,老老實實,原原本本,只真不假。」
我每天聽,每天昏沉中,一字一句地儘量吸收,這樣反反覆覆,直到外婆九十二歲逝世為止。但這些千叮嚀、又萬叮嚀的庭訓,直到我今年六十二歲了,仍在我耳朵裡縈迴不斷。
我因為身體太弱,一直到大學畢業,在家裡都由外婆陪我睡,每次外婆都十分不放心地緊緊摟抱著我,怕我半夜突然斷了氣。
外婆臨終告訴媽媽說:「這孩子一定會活下去,因為這孩子有一雙拿香的乾淨手,和一張唸經的乾淨口。」
其實,從小到大,我的病都沒改善,也沒什麼進步,除了輸血、吃藥、打針,還是輸血、吃藥、打針。
我高二升高三時,因缺血缺氧而無法發育,導致身體失常,又病了一年多。
在我三十六歲時,我因延誤輸血,而昏迷長達十一個月,成了植物人。
到了四十四歲,我整年高燒不退,找不出理由,前後病了十多個月才下床。
五十四歲到五十八歲間,開了一刀又一刀,以醫院為家。
六十一歲因缺血缺氧,引起下肢嚴重潰爛和壞死,一樣開了一刀、一刀又一刀,治療十六個月,到今天出院回家,仍然下半身癱瘓,無法自己行走。
以上就是所謂的海洋性貧血成績單。
醫生說:「這樣的身體真值得您活嗎?」
大家都不相信我能在這樣的生生死死中,苟延殘喘地活到今天這個年紀,而且還成家立業,兒女成群。
外婆說:「每個人都有天生的任務和使命,也都有他降生世間的特殊理由,誰也不能取代他的角色,所以,無論如何都要勇敢地活下去。」
很多人問我撐持到六十二歲的秘訣,我說:「一雙乾乾淨淨夠格拿香的手,和一張乾乾淨淨夠格唸經的口,如是而已!」
您相信嗎?真的,就只有這樣而已!
為什麼要戴佛珠
「佛珠」的本意是「弗誅」,戴在身上隨時提醒我們,不可誅殺任何有性命的東西,包括人、動物、植物,而且要想盡一切辦法來維護對方的生存,讓他們也能安心地活下去。
有些人原本有很長的壽命,可是他卻誅殺太多的小生命,使這些小生命都沒有能夠活到他們該活的歲數,所以,神把這筆帳記到他身上,把這些小生命短少的歲數,從他的壽命中,扣除了,因此,他便變得很短命。
有些人原本只有很短的壽命,可是他不但很疼惜一些大小動物、植物的生命,而且很有愛心地照料他們、呵護他們,使他們的壽命延長了、增加了。這些延長的、增加的壽命,神也分毫不少地算在這人的生死簿上,使他的壽命也隨著延長了、增加了。
人之所以會死,不是因為他得了不治之症,而是因為他的陽壽已盡。很多人車禍死、墜機死,或各種意外,而突然一命嗚呼。這些人並沒有得什麼不治之症,但該死的時侯,也一樣死了。
人應該自己去努力一點一滴地延長增加自己的壽命,為延長壽命與增加壽命最好的方法,便是不殺生,而放生。
當您不殺生,閻羅王也必不殺您,而當您放生時,閻羅王也必放您一條生路,讓您活下去。
我是一名絕症病患,出生時便得了海洋性貧血,而被醫生宣告死亡。我的骨髓沒有造血功能,所以,不到週歲便靠輸進別人的血液來維持危脆的小生命。我外婆和我母親,曾走遍全省各大小角落,訪求名醫和秘方,希望能泊好我的病,但直到今天,仍然是「醫藥罔效」,除了消極地輸血外,還是輸血。
我外婆和我母親千叮嚀、萬叮嚀,總是要我不可傷害任何有性命的東西,要我想盡辦法來保護一切有性命的東西,讓他們平安地活下去,這是一命抵一命,並為我帶上佛珠,以提醒我,千萬不可犯殺生戒。
我從小便經常昏迷不醒或休克。醫生總是警告我媽說:「這孩子沒有明天,沒有未來。養也是白養,活也是臼活,何必花這麼多錢來硬撐呢?不如放棄算了,也才不會拖垮一家大小的生活和生計。」
但我還是活了下來,雖然很辛苦、很辛酸。很多人間我:「您能存活到今天到底靠的是什麼?」我說:「佛珠:永不殺生的誓言和終身戒嚴」
希望您也能戴上佛珠,也能守不殺生戒,這是自己對自己的誓言。只要能如此,相信您必能增福添壽,而順利成家立業,兒孫繞膝,並長命百歲。
謝謝您!
附:殺生的定義:
1、殺人性命:殺死有性命的東西,使活生生的動植物,喪失寶貴的生命。
2、奪人生機:剝奪別人賴以維生的機會或工作。
3、斷人生路:使人或動物無路可走,而陷入死亡,如塞螞蟻穴等。或買賣殺價,使人血本無歸,無法養家活口。
4、逼人走上絕路:或言語,或肢體行為,使人受刺激或嚴重傷害,而活不下去。
5、搶人生意;買賣時,不擇手段,或爭或搶,使別人之生意,落入自己手裡。
6、竊占救濟金:服務公職,竊占救濟苦難之公款,使等待救濟的人,失去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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