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頭看了這篇七月份詢問的內容
就在上週 婆婆做對年合爐三年(大伯請法師在同一天完成)
當天 法師前腳剛離開 桌上的供品金紙都還在
我和先生 公公 三個人在房間裡討論搬家要處理的物品時 大伯跑到房間裡質問
問我們是不是把房子賣給房仲 他要把房子買回 問我們是誰決定賣房子的? 說當初房子是他和媽媽一起來看來決定的 媽媽有出部份頭期款 這錢是屬於大家都有份的所以房子是大家的 我家沒權利賣房子
我說房貸是我家付的啊!他居然說“幫父母買房子是孝心的展現”
我氣起來拍桌罵他說“這是我家的房子 我決定賣的”
他走近對我說“你是女人沒資格說話” 我叫他“滾出去” 他就動手打我了耳光
在過程中由於他用手想掐我 他自己把大姆指伸進我的嘴裡就被我狠咬了一口 接著又是打我耳光
老公看到就推趕他出家門 我則去廚房拿了菜刀要去趕他 菜刀被老公搶下
我又提了干架神器板凳 都在家門口被老公擋下
我看著大伯那驚慌的表情 我滿是怒火想回撃這近一年的欺壓 加上今日他提出如此無恥的邏輯
他一毛錢都沒出就想佔便宜的行為 一付都是他對 好像全天下人都欠他一樣
事後我去驗了傷備了案 沒想到他傷的比我更重 手指去縫了三針
跟小姑討論後我暫且保留半年的傷害告訴追溯期
從今而後 他再也不能進我家門 會把所有相關事項避免再遇
如他再犯 就等著留前科 家破人亡也會成為自找的 (小姑說他如果以後工作不順利就易鬧自殺 家累又重子女和老婆都軟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