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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二卦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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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14 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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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慶(1820-1902),字祝三,蓬萊市泊子宋家村人,清末將領。
宋慶早年落魄,棄學而耕,時而為賈,終不得志。30歲從軍南下,隨同鄉亳州知州宮國勛為州練長,後官至花翎游擊。值捻軍起於江淮,宋慶奉命參與鎮壓,數十戰多捷,於鹹豐十年(1860)晉升總兵,敕號“毅勇巴圖魯”。
同治元年(1862),宋慶組領毅軍,後屢挫捻軍於河南、山東,擢為南陽鎮總兵。同治六年(1867)敕賜黃袍馬褂,更勇號為“格洪額巴圖魯”。同治七年(1868)隨李鴻章戰於直隸,賞二等輕車都尉,授湖南提督。同治八年(1869)回民軍起義,宋慶隨左宗棠馳往鎮壓。同治十一年(1872),賞戴雙眼花翎,移授四川提督。光緒元年(1875),奉詔會辦奉天軍務,駐錦州、營口。光緒八年(1882)移軍旅順口,駐守12年,修築炮台,訓練士兵,所部軍容整肅,設防不怠,為諸軍之首。光緒十六年(1890),加封太子少保。越4年,加封尚書銜。
光緒二十年(1894)中日甲午戰爭爆發後,宋慶受命幫辦北洋軍務,率部赴九連城,節制各軍。他聲言:“此行如不能奏攘倭之功,唯一死以報國。”遼東、遼南歷次戰役,宋慶皆參與。太平山之戰,他的坐騎被炮彈擊斃,他重換戰馬,繼續指揮將士“迎炮以上,呼聲動地,無不以一當十”。但屢戰不利,敗陣失地。田莊台之役失利後,宋慶與諸將共議整軍再戰,力圖收復失地,但清廷已決定議和,簽訂《馬關條約》。宋慶反對和約,在致督辦軍務處電中表示“願與天下精兵舍身報國”。中日甲午之役後,宋慶被革職留任。
光緒二十四年(1898)解除處分,保留豫軍30營歸宋慶統領,賜名“武衛左軍”,駐旅順。是年,俄國借旅順屯駐海軍,清廷許之,命宋慶移守山海關。俄官杜巴索福拜謁宋慶,願以白金18萬兩買其營壘。宋慶正色拒之:“吾以故壘獲資,是賣國也,吾不為。”盡拆營壘而去。
光緒二十六年(1900),宋慶再次幫辦北洋軍務,參與鎮壓義和團。八國聯軍攻天津,宋慶撤往楊村。是年冬,移駐通州。光緒二十八年(1902),病逝於軍中,終年83歲,謚“忠勤公”,歸葬於蓬萊城東南龍山之陽。
宋慶生前對家鄉修學宮、葺試院、捐義倉、施粥廠、修橋、築路、疏浚河流、續修史志等公益事業多有資助。
(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