爻居內卦,又在初位,內卦為兌,兌為口,有開口求人之象。爻辭曰:「已事遄往,無咎」,謂當此時處困難,宜拋棄其事,趕急前往,以求救援,得季布之千金一諾,斯可無咎矣。「酌損之」者,謂其所借金數,或有不足,又宜酌量多寡,以賑其乏。
玩此爻辭,知需用急切,有不可片刻寬緩者,緩即有咎;但所借之款,必有減少,亦不至空手而回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