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卦為口中有物,不噬則不通,猶彼我之事,中間被人阻隔,非用力除之,不得調和。
今占得六三,曰「噬臘肉,遇毒」,臘肉肉中帶骨,堅韌難噬,久則有毒,如犯人剛強難治,久將反噬,未免有「小吝」也。然秉公審斷,終得罪狀,故曰「無咎」。裁判此案,自當審慎。
後果如此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