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卦上卦為政府,陽氣上升,下卦為人民,水性下流,顯見上下之意隔絕不相合。
以不相合之甚,極而出之於訟,斯土人之情,藉得上達,以求伸理,故謂之「訟元吉」。於是上官感土人之情,憫其窮苦,改其條教,乃頒內人民,許與土人婚姻之令。
後聞酋長等相集會議,頗以為難,上官招酋長問之,曰:「美婦與醜婦孰好?吾知好美而惡醜者,人情相同也。吾土人中非無美女,內地之人求之,喜而許之,至土人欲取內地美女,恐內地人而不之許,是土人有失而無得也。且美者為內地所娶,則我同族中,醜者益多,為之奈何?」
長官亦服其理,遂廢此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