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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地豫 » 六五爻辭
2011/01/11 01:26
《周易正義》1612-豫六五

●[六五:貞疾,恆不死。]

四以剛動為豫之主,專權執制,非己所乘,故不敢與四爭權,

而又居中處尊,未可得亡,是以必常至於「貞疾,恆不死」而己。

[疏]正義曰:

四以剛動為豫之主,專權執制,非已所乘,故不敢與四專權。

而又居中處尊,未可得亡滅之,是以必常至於貞疾,恆得不死而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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