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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火同人 上九 象曰 同人于郊,志未得也。
天火同人 » 上九象曰
2011/01/10 23:17
《周易正義》1315-同人上九 象辭

●[《象》曰:「同人於郊」,志未得也。]

凡處同人而不泰焉,則必用師矣。不能大通,則各私其黨而求利焉。

楚人亡弓,不能亡楚。愛國愈甚,益為它災。是以同人不弘剛健之爻,皆至用師也。

[疏]「《象》曰同人於郊志未得也」。

○正義曰:

釋「同人於郊」之義。同人在郊境遠處,與人疏遠,和同之志,猶未得也。

○注「凡處同人」至「用師也」。

○正義曰:

「凡處同人而不泰焉則必用師矣」者,王氏注意非止上九一爻,乃總論同人一卦之義。

去初上而言,二有同宗之吝,三有「伏戎」之禍,四有不克之困,五有「大師」之患,是處「同人」之世,無大通之志,則必用師矣。

「楚人亡弓,不能亡楚。愛國愈甚,益為它災」者,案《孔子家語o弟子好生篇》云:「楚昭王出遊,亡烏號之弓,左右請求之。王曰:'楚人亡弓,楚得之,又何求焉。'孔子聞之曰:'惜乎!其志不大也。不曰人亡弓,人得之,何必楚也。'」昭王名軫,哀六年,吳伐陳,楚救陳,在城父卒。此愛國而致它災也。引此者,證同人不弘皆至用師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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