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九:復自道,何其咎?吉。]
處乾之始,以升巽初,四為己應,不距己者也。
以陽升陰,復自其道,順而無違,何所犯咎,得義之吉。
[疏]正義曰:
處乾之始以升巽,初四為己應,以陽升陰,反復於上,自用己道,四則順而無違,於己無咎,故云「復自道,何其咎?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