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二:比之自內,貞吉。]
處比之時,居中得位,而繫應在五,不能來它,故得其自內貞吉而已。
[疏]正義曰:
「比之自內,貞吉」者,居中得位,繫應在五,不能使它悉來,唯親比之道,自在其內,獨與五應,但「貞吉」而已,不如初六「有他吉」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