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卦澤水在上,離火在下,火盛則滅水,水盛則滅火。
《彖傳》曰,「水火相息」,息或作滅,亦作生,滅而復生,是即去舊取新之義也,故謂之革。
今占得三爻,三以陰居陽,處離之終,按數成於三,三爻為適當革事之成,一革以後,為凶為吉,亦在三爻,知藩政之成敗,即在三爻時也。
「革言」者,謂用革之議也;「三就」者,謂再三酌議而行之也。如是則人心信從,而革乃無咎,否則驟革固凶,不革亦危,是明示藩政之不可不革,而亦不可驟用其革也。足下其審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