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navigation
澤火革 卦辭 革:己日乃孚,元亨利貞,悔亡。
澤火革 » 卦辭
2013/09/12 20:43
《高島斷易》4901-革 卦辭

卦體澤滲下,火炎上,澤動則上者欲下,火動則下者欲上,

上下相爭則不相得,不相得則不能不革。

[革]之卦自[井]來,[革]《彖》首言「改」,改,猶革也。

[革]反為[鼎],[鼎]三曰「鼎耳革」,是[鼎]亦取[革]之象。

[革]易位為[睽],[睽]五曰「噬膚」,

「革」為皮,膚亦皮也,是[睽]亦有[革]之義。

卦象[兌]澤[離]火,上互[乾],謂之金生水,下互[巽],謂之木生火,

合之謂金剋木、水剋火,上下相剋,相剋必相革。

《洪範》曰「金曰從革」,[兌]西方之卦,屬金,故名其卦曰[革]。

革,己日乃孚,元亨,利貞,悔亡。

革,改革也。日者[離]象,納甲,[離]納己,己為土,位居中。

《易》道貴乎得中,過中則變,古人以己有變更之義。

《儀禮》:「少牢饋食禮,日用丁己。」鄭注:「必丁己者,取其自丁寧,自變更。」

是己有草義东。五常以土為信,土即己也。

將有改革,先示以信,「己日」者,為信孚於人之日也,故曰「己日乃孚。」

[離]火生於[乾]二,[兌]金生於[乾]四,

是卦從[乾]來,故「元亨利貞」四德皆具。

有孚「悔亡」,己日之功也。

王弼曰:「即日不孚,己曰乃孚。」「己」讀作「己事遺往,之己」,

《疏》與《正義》,皆從真說。

然《易》中用甲,用庚,用日,用月,各有精義,王說恐未然。

回應與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