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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澤睽 彖曰 睽,火動而上,澤動而下﹔二女同居,其志不同行﹔說而麗乎明,柔進而上行,得中而應乎剛﹔是以小事吉。天地睽,而其事同也﹔男女睽,而其志通也﹔萬物睽,而其事類也﹔睽之時用大矣哉!
火澤睽 » 彖曰
2013/07/16 00:58
《高島斷易》3802-睽 彖辭

《彖傳》曰:

睽,火動而上,澤動而下,二女同居,其志不同行。

說而麗乎明,柔進而上行,得中而應乎剛,是以小事吉。

天地睽而其事同也,男女睽而其志通也,萬物睽而其事類也。睽之時用大矣哉。

[離]火在上,[兌]澤居下,

在上者動而炎上,居下者動而潤下,無相成之道,是以為[睽]。

[離]中女,[兌]少女,合而成卦,謂之「同居」;

上下異動,各適其適,即各志其志,不能強同也。

卦德以[兌]從[離],[兌]悅也,[離]明也,麗有所附焉。

「柔進」者,[巽]在下而進於上也。

「得中」者,[巽]得中而應乎剛也。

卦爻以六五下應九二,二居[兌]之中,以上應下,居尊者能屈已,

下降者得上爻,雖處乖睽之時,而小有動作,尚得吉也。

夫[睽]之為言、散也,散則人心離、國勢分,必不足成大事,似無可用,

不知不睽本無合,唯睽乃有以見合也。聖人即因其睽而用之。

天高地卑,睽也,位定而天地之睽者同;

男外女內、睽也,禮定而男女之睽者通。

耕不可衣,織不可食,車不可水,舟不可陸,睽也。

制定而萬物之睽者類,故曰:「睽之時用大矣哉。」

不言「時義」,而曰「時用」,蓋應用取用,其為用也大矣。

以此卦擬人事,凡起居飲食,暨婚嫁喪祭,皆為人事,

事無論大小,無不貴乎情之相同也,志之相通也,物之相類也。

卦體[離]火上動,[兌]澤下動,[離][兌]皆女,同出於[坤],是為「同居」;

動則變,變則女而為婦,所行不同,而志亦異,是動而成[睽]也。

睽在天地,而天地之運閑;睽在男女,而男女之倫亂;

睽在萬物,而萬物之品淆,大網大紀,莫以得吉乎?

唯君子「以同而異」,為能善用其睽也。

用以設重黎之官,天地可因睽而同;

用以行嫁娶之禮,男女可因睽而通;

用以定利用之經,而萬物可因睽而類。

此火澤之用普,而人事之准立矣。

以此卦擬國家,其卦曰[睽],

「睽」、散也,是政府與人民,其勢有動而不相見,散而不相合者矣。

[睽]之旁通為[蹇]、險也,因[睽]而不能濟險,更何以正邦乎?

[睽]之反卦為[家人],「家人內也」,因[睽]而不能正內,更何以定外乎?

上卦[離]火,火本就燥,下卦[兌]澤,澤本潤濕,上下相背,燥濕各殊,

是為「二女同居,其志不同行」。

「二女」者,就[離][兌]二象而言。

不特女之志行有異,推之天地萬物,而其情亦不能強同也。

國家之內,大而天地,中而男女,小而萬物,同則見親,異則見疏,

國運之治亂興衰,罔不於此卜之。

然天下無久合不睽之理,天下亦無久睽不合之勢,用其睽以濟睽也。

若徒麗而得正,進而愈上,中而有應,其事猶小,其吉亦微也。

要必同其撰而天地之道乃宏也,通其情而男女之情乃洽也,

類其族而萬物之利乃普也。

其德協造化之機,其功關治平之要,非「同而異」之君子,不能極其用也。

通觀全卦,

火上澤下,上者動而愈上,下者動而愈下,背道而馳,不得相同,卦之所以謂[睽]也。

卦體下互重[離],多視傷明,為「睽」;

上互[坎],[坎]為心病,人各有心,孚則通,疑則睽。

情莫親於家人,睽則為惡人、為鬼、為寇,或劓之、或射之,而不以為過。

下苟能悅以事上,上亦能明以視下,則疑釋而情親,即化而為夫、為宗、為婚姻,而不以為嫌。

前之相疑若此其甚,後之相合又若此其切,睽合之機,即在此轉移間耳。

是以[睽]在內卦,皆疑而有待,[睽]在外卦,皆反而有應。

初與四應,初之「喪馬」,得四之「元夫」而合。

二與五應,二之巷遇,得五之「噬膚」而合。

三與上應,三之「輿曳」,得上之「遇雨」而合。

合則惡人化為同室,睽則家人疑為寇仇,因怨反復,變態無常。

君子以無心應物,不黨同,亦不伐異。

初九見惡人而避咎,為能得用睽之道也。

卦體二陰本柔,內以悅而寬其憂,以以明而破其疑。

所以始睽者,「二女同居」也;所以終合者,群疑悉化也。

卦睽而象合,《易》所以變化不窮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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