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巽為風 卦辭 巽:小亨,利有攸往,利見大人。
巽為風 » 卦辭
2011/01/23 17:10
《周易正義》5701-巽 卦辭

巽下巽上。

●[巽:小亨。]

全以巽為德,是以小亨也。

上下皆巽,不違其令,命乃行也。

故申命行事之時,上下不可以不巽也。

[疏]正義曰:

「巽」者,卑順之名。《說卦》云:「巽,入也。」蓋以巽是象風之卦,風行無所不入,故以「入」為訓。

若施之於人事,能自卑巽者,亦無所不容。

然巽之為義,以卑順為體,以容入為用,故受「巽」名矣。

上下皆巽,不為違逆,君唱臣和,教令乃行,故於重巽之卦,以明申命之理。

雖上下皆巽,命令可行,然全用卑巽,則所通非大,故曰「小亨」。

●[利有攸往。]

巽悌以行,物無距也。

[疏]正義曰:

巽悌以行,物無違距,故曰「利有攸往」。

●[利見大人。]

大人用之,道愈隆。

[疏]正義曰:

但能用巽者,皆無往不利,然大人用巽,其道愈隆,故曰「利見大人」,明上下皆須用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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