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四:大吉,無咎。]
履非其位而下據三陰,得其所據,失其所處。
處聚之時,不正而據,故必「大吉」,立夫大功,然後「無咎」也。
[疏]正義曰:
以陽處陰,明履非其位,又不據三陰,得其所據,失其所處。
處聚之時,不正而據,是其凶也。
若以萃之時,立夫大功,獲其大吉乃得無咎,故曰「大吉,無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