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二:明夷,夷於左股,用拯馬壯,吉。]
「夷於左股」,是行不能壯也。
以柔居中,用夷其明,進不殊類,退不近難,不見疑憚,「順以則」也,故可用拯馬而壯吉也。
不垂其翼,然後乃免也。
[疏]正義曰:
「明夷夷於左股」者,左股被傷,行不能壯。
六二「以柔居中,用夷其明」,不行剛壯之事者也,故曰「明夷夷於左股」。
莊氏云:「言左者,取其傷小。」則比夷右未為切也。
「夷於左股」,明避難不壯,不為闇主所疑,猶得處位,不至懷懼而行,然後徐徐用馬,以自拯濟而獲其壯吉也,故曰「用拯馬壯吉」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