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肖像權雖然執行不強,但提供告訴依然會有效。在臺灣更不用講,網上最好不要轉制他人肖像。
周杰倫結婚照被酒樓擅用 起訴肖像權索賠百餘萬
2015-09-08 08:42:09 | 來源:中國法院網北京法院 | 作者:陳佳蓉
臺灣知名藝人周杰倫因自己與妻子的結婚照被某酒樓作為婚宴宣傳照所用,而起訴該酒樓侵犯其肖像權,要求公開賠禮道歉,並索賠經濟損失及精神損失費一百餘萬元。近日,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此案。
原告在起訴書中稱,周杰倫為享譽兩岸三地的知名臺灣藝人,其肖像承載著巨大的經濟價值和精神價值,受到法律的保護。據稱,2015年3月26日,其發現位於北京市通州區某街的一家酒樓在牆面上懸掛了巨幅的其與妻子的結婚照廣告進行商業宣傳,而其本人並未授權該酒樓使用其與妻子的肖像進行商業宣傳,該行為實屬為謀取經濟利益而擅自使用其肖像,給其帶來了極大地不良影響,造成了嚴重的後果。
原告認為,根據法律規定,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該酒樓的行為已經違反了國家的法律規定,構成了對其肖像權的侵權,因此起訴至法院要求該酒樓撤去其與妻子的肖像宣傳廣告,停止侵害行為及消除不良影響,並要求在公共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賠償經濟損失100萬元,賠償精神損失費10萬元。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之中。
未經許可使用他人照片 侵犯肖像權被判擔責
2015-08-13 10:07:56 | 來源:平頂山法院 | 作者:雷穎浩 任心穎
新婚夫婦結婚照未經許可被用於商業用途,攝影師、提供者、使用者三方各執一詞相互推脫。近日,河南省平頂山市衛東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原告邰某等訴被告趙某等肖像權一案,三方均被判決侵犯肖像權而承擔責任。
2014年11月,原告邰某與宋某聘請被告趙某在婚禮現場進行攝影,並支付報酬1500元。之後,被告趙某將婚禮現場照片在被告穆某經營的婚禮策劃機構中進行內部作品交流,且被告穆某在未經原告邰某二人許可的情況下,以2500元價格將其中兩幅照片出售給被告衛東區某飯店,被告衛東區某飯店同樣在未經原告許可的情況下,將該兩幅照片用於商業用途。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衛東區某飯店、穆某、趙某未經原告邰某、宋某許可,在被告衛東區某飯店營業場所使用原告照片進行裝飾,其行為已構成侵權,不僅侵害了原告的肖像權,對其名譽造成損失,也對原告的心理造成了傷害。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的規定,判決責令被告衛東區某飯店、穆某、趙某停止侵害並賠禮道歉,向原告邰某、宋某支付精神撫慰金共計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