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Tess

貼文者 : : jeanny

回Tess - 2001-06-04 09:03:37

Dear Tess:

謝謝您的回應

1. 29歲的部份 可能須請其他大師解釋下 我當時問過提出此觀點的老師 但是沒有正式答覆 是否有那位願意提出看法呢?

2. 此2人現在實能以撲朔迷離形容 套句流行話 是'好朋友' 但看在多數人眼中 兩人同進同出 無所不談
男未婚 女未嫁 如何不是情侶 但每有 "異樣/關懷" 眼光 加諸2人身上 男方或以玩笑回答 "是呀怎樣?"或 "我倆決無可能" 回答 女方則是至今不認為倆人從頭至尾有任何情侶成份 充其量是'曖昧關係的好朋友"而已!
兩人2年多來 連手都沒牽過 如何稱情侶? 旁人又疑 端是如此 為何兩人私下共度2000年聖誕與跨年? 又2人私下共渡男方生日? 真是太小說情節了! 各位,看法?


貼文者 : : TESS

Re: 回Tess - 2001-06-04 09:23:24

我只是個初學, 我隨便猜猜你們就隨便聽聽吧! 別太在意!
反正他們倆高興就好了, 我再研究別人隱私不太好吧?

貼文者 : : life_999

Re: 回Tess - 2001-06-04 10:25:13

TESS兄:
>您是不是想說:兩人雖有戀情!也可能會結婚!可是婚姻的延續性欠缺,想要「白頭偕老」恐怕難以達成!因流年具延續性也!
>若您是這個意思,那麼您又答對了!
>鼓起勇氣!別輕易打退堂鼓!

貼文者 : : TESS

Re: 回Tess - 2001-06-04 10:55:20

謝謝 life_999幫我下台階.
其實是我記性差又懶, 懶得再回想當初我是如何看的.
即然life_999您這麼熱心, 我不能辜負您的好意, 只好硬著頭皮再把資料拿來看看.
謝謝您的鼓勵, 也謝謝您的指點!!
t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