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澤山咸 » 初六爻辭
2011/01/15 03:04
《周易正義》3104-咸初六

●[初六:咸其拇。]

處咸之初,為感之始,所感在末,故有志而已。如其本實,未至傷靜。

[疏]「初六咸其拇」。

○正義曰:

「咸其拇」者,拇是足大指也,體之最末。

初應在四,俱處卦始,為感淺末,取譬一身,在於足指而已,故曰「咸其拇」也。

○注「處咸」至「傷靜」。

○正義曰:

六二《咸》道轉進,所感在腓。腓體動躁,則成往而行。今初六所感淺末,則譬如拇指,指雖小動,未移其足,以喻人心初感,始有其志。志雖小動,未甚躁求。

凡吉凶悔吝,生乎動者也。

以其本實未傷於靜,故無吉凶悔吝之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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