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澤山咸 卦辭 咸:亨,利貞,取女吉。
澤山咸 » 卦辭
2011/01/14 18:23
《周易正義》3101-咸 卦辭

艮下兌上。

●[咸:亨,利貞,取女吉。]

[疏]「咸亨」至「取女吉」。

○正義曰:

先儒以《易》之舊題,分自此以上三十卦為《上經》,已下三十四卦為《下經》,《序卦》至此又別起端首。

先儒皆以《上經》明天道,《下經》明人事,

然韓康伯注《序卦》破此義云:「夫《易》,六畫成卦,三才必備,錯綜天人,以效變化,豈有天道、人事偏於上下哉!」

案:《上經》之內,明飲食必有訟,訟必有眾起,是兼於人事,不專天道。既不專天道,則《下經》不專人事,理則然矣。

但孔子《序卦》不以咸繋離。《繫辭》云「二篇之策」,則是六十四卦舊分上下,乾、坤象天地,咸、恆明夫婦。乾坤乃造化之本,夫婦實人倫之原,因而擬之,何為不可?

天地各卦,夫婦共卦者,周氏云:「尊天地之道,略於人事,猶如三才,天地為二,人止為一也。」此必不然。

竊謂乾、坤明天地初辟,至屯乃剛柔始交。

故以純陽象天,純陰象地,則咸以明人事。

人物既生,共相感應。若二氣不交,則不成於相感,自然天地各一,夫婦共卦。此不言可悉,豈宜妄為異端!

「咸亨利貞取女吉」者,「咸」感也。

此卦明人倫之始,夫婦之義,必須男女共相感應,方成夫婦。既相感應,乃得亨通。

若以邪道相通,則凶害斯及,故利在貞正。

既感通以正,即是婚媾之善,故云「咸亨利貞取女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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