漸漸浪漫
雷山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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卦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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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05 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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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過 艮下震上]
●[小過,亨,利貞。可小事,不可大事。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
小,謂陰也。
為卦四陰在外,二陽在內,陰多於陽,小者過也。
既過於陽,可以亨矣。
然必利於守貞,則又不可以不戒也。
卦之二五,皆以柔而得中,故可小事。
三四皆以剛失位而不中,故不可大事。
卦體內實外虛,如鳥之飛,其聲下而不上,故能致飛鳥遺音之應,則宜下而大吉,亦不可大事之類也。
●[《彖》曰:小過,小者過而亨也。]
以卦體釋卦名義與其辭。
●[過以利貞,與時行也。柔得中,是以小事吉也。]
以二五言。
●[剛失位而不中,是以不可大事也。]
以三四言。
●[有飛鳥之象焉,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上逆而下順也。]
以卦體言。
●[《象》曰:山上有雷,小過。君子以行過乎恭,喪過乎哀,用過乎儉。]
山上有雷,其聲小過。
三者之過,皆小者之過。
可過於小,而不可過於大,可以小過,而不可甚過。
《彖》所謂可小事而宜下者也。
●[初六,飛鳥以凶。]
初六陰柔,上應九四,又居過時,上而不下者也。
飛鳥遺音,不宜上,宜下,故其象占如此。
郭璞《洞林》:「占得此者,或致羽蟲之孽。」
●[《象》曰:飛鳥以凶,不可如何也。]
●[六二,過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无咎。]
六二柔順中正,進則過三四而遇六五,是過陽而反遇陰也。
如此,則不及六五而自得其分,是不及君而適遇其臣也。
皆過而不過,守正得中之意,无咎之道也。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不及其君,臣不可過也。]
所以不及君而還遇臣者,以臣不可過故也。
●[九三,弗過防之,從或戕之,凶。]
戕,在良反。
小過之時,事每當過,然後得中。
九三以剛居正,眾陰所欲害者也。
而自恃其剛,不肯過為之備,故其象占如此。
若占者能過防之,則可以免矣。
●[《象》曰:從或戕之,凶如何也。]
●[九四,无咎,弗過遇之,往厲必戒,勿用永貞。]
當過之時,以剛處柔,過乎恭矣,无咎之道也。
弗過遇之,言弗過於剛而適合其宜也。
往則過矣,故有厲而當戒;陽性堅剛,故又戒以勿用永貞。
言當隨時之宜,不可固守也。
或曰:弗過遇之,若以六二爻例,則當如此說,若依九三爻例,則過遇當如過防之義。
未詳孰是,當闕以俟知者。
●[《象》曰:弗過遇之,位不當也。往厲必戒,終不可長也。]
爻義未明,此亦當闕。
●[六五,密雲不雨,自我西郊,公弋取彼在穴。]
弋,餘職反。
以陰居尊,又當陰過之時,不能有為,而弋取六二以為助,故有此象。
在穴,陰物也。
兩陰相得,其不能濟大事可知。
●[《象》曰:密雲不雨,已上也。]
已上,太高也。
●[上六,弗遇過之,飛鳥離之,凶,是謂災眚。]
眚,生領反。
六以陰居動體之上,處陰過之極,過之已高而甚遠者也,故其象占如此。
或曰:遇過,恐亦只當作過遇,義同九四。未知是否。
●[《象》曰:弗遇過之,已亢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