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者,釋也,堅冰得暖而解散之象也。初爻曰「無咎」,《易》之爻辭,單言「無咎」者,唯此一爻,是天張其口,以証鄭氏之無罪也。且解者,謂解脫罪過,初爻之陰屬鄭氏,四爻之陽屬清國公使,陰陽相應,知情分頗厚,然於國家大義,一無關害。
《象傳》曰「君子赦過宥罪」,料日後審官,亦必原情赦宥,斷不以無稽文字,為之追究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