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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風蠱 彖曰 蠱,剛上而柔下,巽而止,蠱。蠱,元亨,而天下治也。利涉大川,往有事也。先甲三日,後甲三日,終則有始,天行也。
山風蠱 » 彖曰
2011/01/11 04:23
《周易正義》1802-蠱 彖辭

●[《彖》曰:蠱,剛上而柔下,]

上剛可以斷制,下柔可以施令。

●[巽而止。蠱。]

既巽又止,不競爭也。有事而無競爭之患,故可以有為也。

[疏]「《彖》曰」至「止蠱」。

○正義曰:

「剛上而柔下,巽而止蠱」者,此釋蠱卦之名,並明稱蠱之義也。

以上剛能制斷,下柔能施令,巽順止靜,故可以有為也。

褚氏云:「蠱者惑也。物既惑亂,終致損壞,當須有事也,有為治理也。

故《序卦》云:「蠱者事也。」謂物蠱必有事,非謂訓蠱為事義當然也。

●[蠱,元亨而天下治也。]

有為而大亨,非天下治而何也?

[疏]正義曰:釋「元亨」之義。以有為而得「元亨」,是天下治理也。

●[「利涉大川」,往有事也。「先甲三日,後甲三日」,終則有始,天行也。]

蠱者有事而待能之時也。可以有為,其在此時矣。物巳說隨,則待夫作制以定其事也。進德修業,往則亨矣。故「元亨,利涉大川」也。

甲者,創制之令也。創制不可責之以舊,故先之三日,後之三日,使令治而後乃誅也。因事申令,終則復始,若天之行用四時也。

[疏]正義曰:

「利涉大川,往有事也」者,釋「利涉大川」也。

蠱者有為之時,拔拯危難,往當有事,故「利涉大川」。此則假外象以喻危難也。

「先甲三日,後甲三日,終則有始天行」者,釋「先甲三日,後甲三日」之義也。

民之犯令,告之巳終,更復從始,告之殷勤不巳,若天之行,四時既終,更復從春為始,象天之行,故云「天行也」。

○注「蠱者」至「四時也」。

○正義曰:

「蠱者有事待能之時」者,物既蠱壞,須有事營為,所作之事,非賢能不可。故《經》云「幹父之蠱」,幹則能也。

「甲者創制之令」者。甲為十日之首,創造之令為在後諸令之首,故以創造之令謂之為甲。故漢時謂令之重者謂之「甲令」,則此義也。

「創制不可責之以舊」者,以人有犯令而致罪者,不可責之舊法,有犯則刑。故須先後三日,殷勤語之,使曉知新令,而後乃誅,誅謂兼通責讓之罪,非專謂誅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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