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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山謙 » 卦辭
2011/01/11 00:15
《周易正義》1501-謙 卦辭

●[艮下坤上。]

●[謙:亨。君子有終。]

[疏]正義曰:

「謙」者,屈躬下物,先人後己,以此待物,則所在皆通,故曰「亨」也。

小人行謙則不能長久,唯「君子有終」也。

然案謙卦之象,「謙」為諸行之善,是善之最極,而不言元與利貞及吉者,元是物首也,利、貞是幹正也。

於人既為謙退,何可為之首也?以謙下人,何以幹正於物?故不云元與利、貞也。謙必獲吉,其吉可知,故不言之。

況《易經》之體有吉理可知而不言吉者,即此《謙卦》之爻及《乾》之九五「利見大人」,是吉理分明,故不云「吉」也。

諸卦言「吉」者,其義有嫌者,爻兼善惡也。

若行事有善,則吉乃隨之。若行事有惡,則不得其吉。諸稱「吉」者,嫌其不言,故稱「吉」也。

若坤之六五,及泰之六五,並以陰居尊位,若不行此事,則無吉,

若行此事,則得其吉,故並稱「元吉」。其餘皆言吉,事亦仿此。

亦有大人為吉,於小人為凶,若《否》之九五云:「休否,大人吉」是也。

或有於小人為吉,大人為凶,若屯之九五「小貞吉,大貞凶」,及《否》之六三「包承,小人吉」之類是也。

亦有其吉灼然而稱「吉」者,若《大有》上九「自天祐之,吉無不利」之類是也。

但《易》之為體,不可以一為例。今各隨文解之,義具諸卦之下。

今《謙卦》之繇,其吉可知也。既不云「吉」,何故初六、六二及九三並云「吉」者?《謙卦》是總諸六爻,其善既大,故不須云「吉」也。

六爻各明其義,其義有優劣,其德既不嫌其不吉,故須「吉」以明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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