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四:乘其墉,弗克攻,吉。]
處上攻下,力能乘墉者也。
履非其位,以與人爭,二自五應,三非犯己,攻三求二,尤而效之,違義傷理,無所不與,故雖乘墉而不克也。
不克則反,反則得吉也。
不克乃反,其所以得吉,「困而反則」者也。
[疏]正義曰:
「乘其墉」者,履非其位,與人鬥爭,與三爭二,欲攻於三。
既是上體,力能顯亢,故乘上高墉,欲攻三也。
「弗克攻吉」者,三欲求二,其事已非。
四又效之,以求其二,違義傷理,無所不與,雖復乘墉,不能攻三也。
「吉」者,既不能攻三,能反自思愆,以從法則,故得吉也。此爻亦假物象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