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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地比 » 六四爻辭
2011/01/10 01:13
《周易正義》0810-比六四

●[六四:外比之,貞吉。]

外比於五,復得其位,比不失賢,處不失位,故「貞吉」也。

[疏]正義曰:

六四上比於五,欲外比也。

居得其位,比不失賢,所以貞吉。

凡下體為內,上體為外,六四比五,故云「外比」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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