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謂積小高大,凡風化之日趨日上,政教之日進日強,皆為升也。
今占司法省,欲改設公明之法律,為內地雜居之準備,得升卦三爻。夫有其邑而不治,謂之「虛邑」,有其法而不用,亦謂之虛法。茲者司法省,新頒法律,將實施之於內地,是升虛而作實也,此令一行,必無阻礙,無容疑慮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