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澤山咸 卦象 象曰:山上有澤,咸﹔君子以虛受人。
彖曰:咸,感也。柔上而剛下,二氣感應以相與,止而說,男下女,是以亨利貞,取女吉也。天地感而萬物化生,聖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觀其所感,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
澤山咸 » 卦象
2011/01/04 16:03
《周易本義》咸卦

●[咸 艮下兌上]

●[咸,亨,利貞,取女吉。]

取,七具反。咸,交感也。

兌柔在上,艮剛在下,而交相感應,又艮止則感之專,兌說則應之至,又艮以少男下於兌之少女,男先於女,得男女之正,婚姻之時,故其卦為咸。

其占亨而利貞,取女則吉。蓋感有必通之理,然不以貞,則失其亨,而所為皆凶矣。

 

●[《彖》曰:咸,感也。]

釋卦名義。

●[柔上而剛下,二氣感應以相與。止而說,男下女,是以亨,利貞,取女吉也。]

說,音悅。男下之下,遐嫁反。

以卦體、卦德、卦象釋卦辭。

或以卦變言柔上剛下之義,曰:咸自旅來,柔上居六,剛下居五也。亦通。

●[天地感而萬物化生,聖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觀其所感,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

極言感通之理。

 

●[《象》曰:山上有澤,咸,君子以虛受人。]

山上有澤,以虛而通也。

 

●[初六,咸其拇。]

拇,茂后反。

拇,足大指也。

咸以人身取象,感於最下,咸拇之象也。

感之尚淺,欲進未能,故不言吉凶。

此卦雖主於感,然六爻皆宜靜而不宜動也。

●[《象》曰:咸其拇,志在外也。]

 

●[六二,咸其腓,凶,居吉。]

腓,房非反。

腓,足肚也。

欲行則先自動,躁妄而不能固守者也。

二當其處,又以陰柔不能固守,故取其象。

然有中正之德,能居其所,故其占動凶而靜吉也。

●[《象》曰:雖凶,居吉,順不害也。]

 

●[九三,咸其股,執其隨,往吝。]

股,隨足而動,不能自專者也。

執者,主當持守之意。

下二爻皆欲動者,三亦不能自守而隨之,往則吝矣。

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咸其股,亦不處也。志在隨人,所執下也。]

言亦者,因前二爻皆欲動而云也。

二爻陰躁,其動也宜。

九三陽剛,居止之極,宜靜而動,可吝之甚也。

 

●[九四,貞吉,悔亡,憧憧往來,朋從爾思。]

憧,昌容反,又音同。

九四,居股之上,脢之下,又當三陽之中,心之象,咸之主也。

心之感物,當正而固,乃得其理。

今九四乃以陽居陰,為失其正而不能固,故因占設戒,以為能正而固,則吉而悔亡。

若憧憧往來,不能正固而累於私感,則但其朋類從之,不復能及遠矣。

●[《象》曰:貞吉,悔亡,未感害也。憧憧往來,未光大也。]

感害,言不正而感,則有害也。

 

●[九五,咸其脢,无悔。]

脢,武杯反,又音每。

脢,背肉,在心上而相背,不能感物而无私係。

九五,適當其處,故取其象,而戒占者以能如是,則雖不能感物,而亦可以无悔也。

●[《象》曰:咸其脢,志末也。]

志末,謂不能感物。

 

●[上六,咸其輔頰舌。]

頰,古協反。

輔頰舌,皆所以言者,而在身之上。

上六,以陰居說之終,處咸之極,感人以言而无其實。

又兌為口舌,故其象如此,凶咎可知。

●[《象》曰:咸其輔頰舌,滕口說也。]

滕、騰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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